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38.“他们就到了迦南地”表示祂到达了爱的属天事物,这从刚才关于迦南地的阐述清楚可知。此处描述了主在祂的早期生活,也就是从出生到童年的生活期间如何到达爱的属天事物。爱的属天事物是本质本身,其余的都是从它们当中发展出来的。祂首先充满属天事物,因为后来的一切事物都是从这些事物中萌发的,如同植物从它们的种发芽一样。主里面的种本身是属天的,因为祂是从耶和华生的;因此,唯独祂拥有这种在自己里面。其他所有人,无一例外,都只有污秽的地狱之物,没有其它种;他们的自我就在于并来自这种;众所周知,这是从父亲那里遗传来的东西。因此,他们若不从主那里获得一个新种子和一个新自我,也就是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就不可避免地注定下地狱;主不仅将世人,还将灵人和天使从地狱都拉出来,并不断扣阻他们。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