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9.在圣言中,“骨”也表示人的自我,事实上是被主赋予生命的自我,如在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干旱之地使你的灵魂饱足,骨头自由;你必像浇灌的园子。(以赛亚书58:11)
又:
你们看见,就心中快乐,你们的骨头必如嫩草生长。(以赛亚书66:14)
诗篇:
我的骨头都要说,耶和华啊,谁能像你?(诗篇35:10)
这一点从以西结书看得更清楚,在那里,以西结描述了长出肉并有灵被放入里面的骨头:
耶和华的手将我放在山谷中间,这山谷遍满骸骨;祂对我说,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对它们说,枯干的骸骨啊,你们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看哪,我必使灵(或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把灵(或气息)放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你们便知道我是耶和华。(以西结书37:1, 4-6)
从天上观之,人的自我看上去就像某种骨状、毫无生命、极其丑陋的东西,因而就像本身死亡之物。不过,一旦从主获得生命,它就看似某种有肉的东西。因为人的自我完全是死的东西,尽管在他看来,这自我是某种东西,甚至是全部。凡在他里面活着的东西,都来自主;如果这种东西真的离开他,他必像石头那样仆倒而死。因为人只是一个生命的器官,器官如何,生命的情感就如何,或说器官的性质决定了生命情感的性质。
唯独主拥有自我;祂凭这自我救赎人,又凭这自我拯救他。主的自我就是生命,人的自我本身是死的,但从主的自我获得生命。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也表示主的自我:
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逾越节羔羊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埃及记12:46)同样表示主的自我。
8862.“神所说的话”之所以表示为天上和地上之人的神之真理,是因为十条诫或十诫,以及随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和命令的律例,是诸如不仅为了地上的人,还为了天上的人的那类真理。一切话,也就是来自主的一切真理不只是为了世人,同时还为了天使,因为它们穿过天堂,由此传到地上。但它们在天上听上去不像在地上,因为在那里,它们以属灵的形式存在,而在地上,则以属世的形式存在。至于那些处于属灵形式的事物与那些处于属世形式的事物相比,其性质如何,这从圣言的一切细节,无论内在意义上的还是外在意义上的,明显看出来。内在意义上的事物是属灵的,但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事物是属世的。后者适合世人,而前者适合天上的天使。
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神性本身所差遣的圣言从祂经由天堂传到地上。当它抵达地上时,就是适合人类的真理,人类活在尘世和肉体事物当中。而在天上,它适合天使,天使活在属灵和属天事物当中。圣言因具有这样的性质,故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包含属天堂和神性之物在里面。这一真相从十诫很清楚地看出来。谁都能看出,这些诫命是地上众所周知的那类律法;如当尊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因此,以色列民族仅凭属世之光可能早就知道这些律法;因为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它们呢?然而,耶和华却亲自降临来宣布它们,并且是从直烧到天心的火中宣布它们。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事物要多于显现在文字上的;也就是说,它们包含诸如同时为了天堂并充满天堂的那类真理。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来自神性。这一切表明为何圣言是神圣的,以及当如何理解圣言的一点一画,甚至每个小角都是受启示的(马太福音5:18;路加福音16:17)。因此,十诫在灵义上的性质,也就是它们在天上的性质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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