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505

1505.我也获知在

1505.我也获知在来世为感官所感知的这些气场是如何获得的。为阐明并理解这一点,以一个形成了自己优于他人的观点之人为例。他最终会养成这样一种习惯,可以说这样一种本性:无论到哪,每当看到其他人,并和他们交谈时,他总是专注于自己。一开始,他这样做是有意识的,但后来就是无意识的了,以致他对此视而不见;但它仍占据主导地位,这不仅体现在其情感和思维的每个细节中,还体现在其举止和言语的每个细节中。人们可以在其他人身上看到这一点。这就是在来世产生一种气场的那种特质,这种气场能被感知到,但只有当主允许时才可以。这适用于其它情感;因此,那里有多少气场,就有多少情感和情感的组合,它们是数不胜数的。这个气场可以说是一个人投射在自身之外的一个形像,事实上是住在他里面的所有事物的一个形像。然而,在灵人界,以一种可见或可感知的形式呈现的,只是某种总体事物;而在天堂,人们却能知道这个人的具体细节是什么样;至于他的最小细节,则除了主之外,没有人知道。

属天的奥秘 #1316

1316.“看哪!这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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