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2.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在内义上也代表主;它们继续论述主自童年时期起的生命。这从前一章和接下来的章节(1544, 1548, 1556, 1557, 1560节)的阐述和说明,尤其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的圣言,圣言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降下的;因此,若不体现天堂的奥秘,就连一个词的一点一划或说最小部分都不会写在圣言中。凡来自这个源头的东西都不可能具有其它任何性质。前面(1402, 1459-1502节)已经说明,内义论述的是主还是个孩子时所接受的教导。人里面有两种事物会阻碍他变得属天;其中一种属于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种属于意愿部分: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吸收的无用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属于意愿部分的,则是由他所倾向的恶欲产生的享乐或满足。前者和后者都是阻碍他可能到达属天事物的障碍。它们必须首先被抖掉;当它们被抖掉时,他才能第一次被引入属天事物所反射的光中,最终进入属天之光本身。
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并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所以也不得不学习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一点由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和表示;空洞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最终离开了祂,这一点由“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参看创世记12:20)来代表。属于心智的意愿部分并构成感官人,或最外在人的感官享乐或满足也离开了祂,这一点在本章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因为罗得代表感官人。
3356.“震动”或“移动”之所以表示状态的改变,是因为震动或移动发生在时空之中;但来世没有时空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概念。在来世,一切事物的确看似占据空间,并按时间顺序接踵而来;但时空本身是状态的改变,因为那里的时空是这些状态的产物。所有灵人,甚至连恶灵都十分清楚这一点;他们会把状态的改变强加到别人身上,使他们出现在别的地方,而事实上他们并不在那里。世人从以下事实也能知道这一点,即:人越处于情感和由此产生的喜乐的状态,并越处于思维和由此退离肉体的状态,就越不在时间之中。因为当这种状态持续时,他觉得许多小时几乎如同一个小时。这是因为他的内在人也就是他的灵,具有与外在人中的空间和时间相对应的状态。因此,“震动”或“移动”因是时空中的连续事件而在内义上表示状态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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