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555

1555.“从南方,

1555.“从南方,直到伯特利”表示从聪明之光进入智慧之光。这从“南方”和“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南方”是指聪明之光,或也可说,内层的光之状态,如前所述(1458节);“伯特利”是指源于知识或认知的属天之光,如前所述(1453节)。“聪明之光”描述的是通过信之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获得的光,而智慧之光是指通过聪明之光获得的生命或生活之光。聪明之光关乎心智的理性部分,或理解力;而智慧之光关乎意愿部分,或生命。
很少有人知道人如何被引向真正的智慧。聪明不是智慧,但通向智慧,因为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而成为智慧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智慧只论及生命或生活,即论及他是哪种人。一个人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被引入智慧,换句话说,被引入生命或生活。每个人都有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首要部分,理解力是次要部分。人死后的生命或生活取决于他的意愿部分,而非他的理解力部分。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主形成人的意愿,这种形成是通过在他里面灌输纯真、对父母、保姆、和同龄小孩子的仁爱,以及这人完全不知道的其它手段实现的。这些都是属天事物或说属天属性。除非这些属天事物或属天属性首先灌输给作为婴儿、儿童(译注:新世纪版本还有青少年)的人,否则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第一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
然而,除非人也被赋予理解力,否则他不是一个人;唯独意愿并不构成人,而是理解力和意愿一起构成人。此外,人若不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就不可能获得理解力。因此,他必须从童年时期起就逐渐吸收这些知识或认知。第二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当理解力部分在这两种知识或认知,尤其在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上接受教导时,他才第一次能够重生。当他正在重生时,主就会利用知识或认知将真理和良善植入他自婴孩时就从主获得的属天事物。结果,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或观念与这些属天事物构成一体。当主以这种方式将两者联结起来时,这人就被赋予仁爱,并开始出于仁爱行事;这仁爱是良心的产物。他以这种方式第一次接受新生命,这一过程是逐渐的。这新生命之光,或说在这种新生活中所享有的光,被称为智慧;现在智慧起主导作用,被置于聪明之上。第三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变成这样,那么在来世,他就会不断被完善。这些考虑表明什么是聪明之光,什么是智慧之光。

属天的奥秘 #3494

3494.“就叫了他

3494.“就叫了他大儿子以扫来”表示对属世层的良善或生活良善的情感。这从“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以扫”是指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对此,参看3300, 3302, 3322节)。属世层的良善因出现在情感和生活中,故是对属世层的良善或生活良善的情感,在此由以扫来代表。对属世层的良善和随之而来的生活良善的情感被称为“大儿子”;而对真理和随之而来的真理教义的情感则被称为“小儿子”。
对良善和随之而来的生活良善的情感是大儿子,也就是长子,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孩子首先处于良善,或起初良善在他们里面掌权,因为他们处于纯真的状态,爱父母或保姆的状态,以及与其他玩伴相互仁爱的状态;因此,对每个人来说,良善才是长子或头生的。当一个人还是一个小孩子时,这良善便在这种状态下在他里面培育,并留在他身上;因为凡在幼年时期所吸收的东西都会进入生命;它因持续存在而变成生活的良善。事实上,一个人若缺乏诸如他从童年初期所获得的那种良善,就不会是一个人,而是比森林里的任何野兽都更野蛮。这良善的存在的确不明显,因为在童年初期所吸收的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表现为某种属世事物,这从走路和身体的其它动作,以及文明生活的礼仪,还有言谈和其它各种事足以清楚看出来。由此可见,良善就是“大儿子”,也就是长子或头生的;因此,真理是“小儿子”,或后出生的。因为孩子只有长成青少年,完全成年时才学习真理。
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良善和真理就是“儿子”,也就是说,是理性人或内在人的儿子,因为凡出现在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事物,都是从理性人或内在人流入的,也就是从那里出现和生出的。凡不是从那里出现和生出的,都不是活的或人性的;这就像是说身体和感觉没有灵魂也可以存在。这就是为何良善和真理都被称为“儿子”,事实上是理性的儿子。然而,产生并生出属世层的,并不是理性层,而是经由理性层进入属世层的流注,该流注来自主。因此,所有出生的小孩子都是祂的儿子;之后当他们变得有智慧时,他们仍是“小孩子”,也就是仍处于小孩子的纯真,孩子对父母(现在是主)的爱,以及对玩伴(现在是邻舍)的相互仁爱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们作为“儿子”来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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