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555

1555.“从南方,

1555.“从南方,直到伯特利”表示从聪明之光进入智慧之光。这从“南方”和“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南方”是指聪明之光,或也可说,内层的光之状态,如前所述(1458节);“伯特利”是指源于知识或认知的属天之光,如前所述(1453节)。“聪明之光”描述的是通过信之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获得的光,而智慧之光是指通过聪明之光获得的生命或生活之光。聪明之光关乎心智的理性部分,或理解力;而智慧之光关乎意愿部分,或生命。
很少有人知道人如何被引向真正的智慧。聪明不是智慧,但通向智慧,因为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而成为智慧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智慧只论及生命或生活,即论及他是哪种人。一个人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被引入智慧,换句话说,被引入生命或生活。每个人都有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首要部分,理解力是次要部分。人死后的生命或生活取决于他的意愿部分,而非他的理解力部分。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主形成人的意愿,这种形成是通过在他里面灌输纯真、对父母、保姆、和同龄小孩子的仁爱,以及这人完全不知道的其它手段实现的。这些都是属天事物或说属天属性。除非这些属天事物或属天属性首先灌输给作为婴儿、儿童(译注:新世纪版本还有青少年)的人,否则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第一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
然而,除非人也被赋予理解力,否则他不是一个人;唯独意愿并不构成人,而是理解力和意愿一起构成人。此外,人若不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就不可能获得理解力。因此,他必须从童年时期起就逐渐吸收这些知识或认知。第二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当理解力部分在这两种知识或认知,尤其在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上接受教导时,他才第一次能够重生。当他正在重生时,主就会利用知识或认知将真理和良善植入他自婴孩时就从主获得的属天事物。结果,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或观念与这些属天事物构成一体。当主以这种方式将两者联结起来时,这人就被赋予仁爱,并开始出于仁爱行事;这仁爱是良心的产物。他以这种方式第一次接受新生命,这一过程是逐渐的。这新生命之光,或说在这种新生活中所享有的光,被称为智慧;现在智慧起主导作用,被置于聪明之上。第三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变成这样,那么在来世,他就会不断被完善。这些考虑表明什么是聪明之光,什么是智慧之光。

属天的奥秘 #3843

3843.“在头生的

3843.“在头生的之前把小的送出去”表对内层真理的情感要先于对外在真理的情感。这从拉结和利亚的代表清楚可知:拉结,就是此处的“小的”,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参看3758, 3782, 3793, 3819节);利亚,就是此处的“头生的”,是指对外在真理的情感(3793, 3819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头生的之前把小的送出去”表示对内层真理的情感要先于对外在真理的情感。此中情形在前面已给予简要解释(3834节),并从下文可以进一步看出来。凡不知道人之状态的,可能会以为一旦人具有这两类真理,或将它们存在记忆中,不但与外在真理的结合会实现,而且与内在真理的结合也会实现。然而,在此人照着它们生活之前,结合是不存在的,因为生活会显示结合是否已经实现。
这同样适用于从小就植入在某人里面的一切事物。也就是说,它不会变成他自己的,除非他照之行事,并且是出于情感这样行。因为当他出于情感行事时,植入在他里面的东西就会进入他的意愿。然后,它不再出于记忆知识或教义、而是出于某种他所不知的快乐,可以说出于他自己的性情或本性而被付诸行动。因为人皆通过反复实践或习惯而获得这种性情或本性,并且实践或习惯来自他所学到的东西。因此,在他所吸收的事物凭教义从外在人进入内层人之前,与真理的结合是不可能产生的。当它们存在于内层人中时,他不再出于感官记忆、而是出于他所获得的性情行事,直到最后它们自动流入行为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被铭刻在人的内部记忆中,由此所发出的事物看上去就像是天生的。这一点从人在童年时所学到的语言,以及从推理能力,同样从良知可以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教义的真理,甚至那些内层真理不会与人结合,除非它们属于生活。蒙主的神圣怜悯,关于这些问题的详细内容将在别处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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