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557

1557.“到了伯特

1557.“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间”表示知识或认知的属天和世俗种类。这从“伯特利”和“艾”的含义清楚可知:“伯特利”是指通过宗教知识或认知而来的智慧之光(参看1453节);“艾”是指通过世俗知识而来的光(也可参看1453节)。从那里(1453节)的讨论可以看出那时主处于何种状态,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童年或孩子的状态是这样:世俗事物是存在的。事实上,在真理与良善通过知识或认知植入属天事物之前,世俗事物是无法被驱散的,因为一个人无法区分属天事物和世俗事物,除非他知道何为属天之物,何为世俗之物。知识或认知会将一个笼统而模糊的观念转变为一个清晰而明确的观念,并且这个观念通过知识或认知变得越清晰,世俗事物就越能被分离出去。
然而,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仍是神圣的,因为它是纯真的。无知完全不能消除神圣,只要纯真存在于它里面,因为神圣就住在纯真的无知里面,或说以纯真的无知为家。除了主以外,对所有人来说,神圣只能住在无知里面,或说只能以无知为它的家;若不住在无知里面,就不是神圣。即便在享有聪明和智慧的最大光明的众天使本人当中,神圣也住在无知里面,因为他们知道并承认,他们凭自己一无所知,凡他们所知道的,都来自主。他们还知道并承认,与主的无限知识、聪明和智慧相比,他们的一切记忆知识、聪明和智慧等同于无;因此,他们的全部就是无知。人若不承认,与他所知道的相比,他所不知道的是无限的,就无法体会天使的神圣无知。
神圣的无知并不在于比别人更无知,而在于承认人凭自己一无所知,并且他所不知道的与他所知道的相比,是无限的;尤其在于承认,与属天事物相比,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和理解的概念微不足道,也就是说,与构成生活的事物相比,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微不足道。对主来说,祂即将把人性或人身事物与神性事物结合起来,故按秩序前进,现在首先到达祂还是个孩子时就已拥有的属天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世俗事物也是存在的。通过从这个状态前进到更为属天的状态,祂最终进入婴孩的属天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将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完全结合在一起。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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