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57.“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间”表示知识或认知的属天和世俗种类。这从“伯特利”和“艾”的含义清楚可知:“伯特利”是指通过宗教知识或认知而来的智慧之光(参看1453节);“艾”是指通过世俗知识而来的光(也可参看1453节)。从那里(1453节)的讨论可以看出那时主处于何种状态,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童年或孩子的状态是这样:世俗事物是存在的。事实上,在真理与良善通过知识或认知植入属天事物之前,世俗事物是无法被驱散的,因为一个人无法区分属天事物和世俗事物,除非他知道何为属天之物,何为世俗之物。知识或认知会将一个笼统而模糊的观念转变为一个清晰而明确的观念,并且这个观念通过知识或认知变得越清晰,世俗事物就越能被分离出去。
然而,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仍是神圣的,因为它是纯真的。无知完全不能消除神圣,只要纯真存在于它里面,因为神圣就住在纯真的无知里面,或说以纯真的无知为家。除了主以外,对所有人来说,神圣只能住在无知里面,或说只能以无知为它的家;若不住在无知里面,就不是神圣。即便在享有聪明和智慧的最大光明的众天使本人当中,神圣也住在无知里面,因为他们知道并承认,他们凭自己一无所知,凡他们所知道的,都来自主。他们还知道并承认,与主的无限知识、聪明和智慧相比,他们的一切记忆知识、聪明和智慧等同于无;因此,他们的全部就是无知。人若不承认,与他所知道的相比,他所不知道的是无限的,就无法体会天使的神圣无知。
神圣的无知并不在于比别人更无知,而在于承认人凭自己一无所知,并且他所不知道的与他所知道的相比,是无限的;尤其在于承认,与属天事物相比,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和理解的概念微不足道,也就是说,与构成生活的事物相比,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微不足道。对主来说,祂即将把人性或人身事物与神性事物结合起来,故按秩序前进,现在首先到达祂还是个孩子时就已拥有的属天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世俗事物也是存在的。通过从这个状态前进到更为属天的状态,祂最终进入婴孩的属天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将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完全结合在一起。
997.“我将这一切都赐给你们”表示享有它,因为它是有用的,也就是可作“食物”,或说因功用而享有;事实上,凡给作食物的东西都是为了功用。至于功用,情况是这样:那些处于仁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包含在享受中的活的快乐就来自这爱)的人,并不关心享乐,除非是为了功用。因为没有仁爱的行为,就没有仁爱。仁爱在于仁爱的实践或功用。一个爱邻如己的人除非在仁爱的实践或功用中,否则永远感受不到仁爱的快乐。因此,仁爱的生活是功用的生活。这种生活遍及整个天堂,因为主的国是相爱的国,故是功用的国。因此,源于仁爱的一切享受都以功用为快乐,或说从功用中获得快乐。功用越显著,快乐就越大。这就是为何天使照其功用的性质和品质从主那里获得幸福。
一切低级享受都是这样,即:其功用越显著,其快乐就越大。以婚姻之爱的快乐为例:这爱因是人类社会的苗床,并由此而是主天国的苗床,也就是最大的功用,故包含大量快乐在自己里面,以至于构成天堂的幸福。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一切享受,它们的差别取决于功用的优劣。这些功用如此多种多样,甚至几乎无法划分为属和种。有些功用与主的国或主联系更紧密、更直接;有些功用则联系更遥远、更间接。由此进一步清楚看出,一切享受都被赐给人,但仅仅是为了功用的缘故;因此,尽管他们照着所发挥的功用而各不相同,但都共享天堂的幸福,并从这幸福中获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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