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563

1563.“与亚伯兰

1563.“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表示住在主里面的外在人。这从“罗得”的代表清楚可知,“罗得”代表感官人,或也可说,代表外在人。在教会,众所周知,人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或也可说,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对此,可参看前面的阐述,978, 994, 995, 1015节)。外在人主要从内在人,也就是他的灵或灵魂获得生命。他的生命本身一般从那里而来,外在人无法以详细而清晰的方式接受这生命,除非它的器官性(译注:这里的器官仅指身体器官)器皿被打开,这些器皿必须充当内在人的具体和细节部分的接受者。这些要充当接受者的器官性器皿只通过感官,主要通过视觉和听觉被打开。随着它们被打开,内在人及其具体和细节部分就能一起流入进来。它们藉着作为媒介的感官,通过事实和知识或认知,以及快乐和愉悦被打开;事实和知识或认知是理解力的事物,快乐和愉悦是意愿的事物。
从这些事可以看出,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无法与属灵真理一致的事实和知识或认知会渗透到外在人中;无法与属天良善一致的快乐和愉悦也会渗透其中;所有以肉体、世俗和尘世事物为目的的东西都是这种情形;当这些事物被视为目的时,它们就会将外在人向外、向下拖,从而把外在人拉离内在人。因此,除非这类事物首先被驱散,否则内在人无论如何都不能与外在人一致;所以,在内在人能与外在人一致之前,这类事物必须首先被移除。对主来说,这些事物的移除或分离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和表示。

属天的奥秘 #7011

7011.“你手里要

7011.“你手里要拿这杖”表其中的神性能力,即在这两种真理里面的神性能力。这从“杖”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能力(参看4013, 4015, 4876, 4936节),尤其当杖在手中之时,因为“手”表示属灵的能力,“杖”表示属世的能力。属世层根本没有能力,除非它从属灵层接受能力,就像杖根本没有能力,除非它在手中一样;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手里要拿这杖”。当论及主时,“手”表示从祂的神性理性层发出的能力,“杖”表示从祂的神性属世层发出的能力(参看6947节)。之所以说“其中的神性能力”,就是这两种真理里面的神性能力,如前所述,是因为能力论及真理(3091, 6344, 6423, 69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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