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68.“那地容不下他们住在一起”表示属于内在属天事物的事物无法与以前的事物,也就是此处“罗得”所表示的事物在一起。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如前所述,“亚伯兰”代表主,在此代表祂的内在人;而“罗得”代表祂的外在人,在此代表将要与外在人分离的事物,内在事物无法与这些事物住在一起。外在人有许多事物是能与内在人住在一起的,如对良善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和愉悦,因为这些快乐和愉悦是内在人的良善及其喜乐和幸福的结果;当这些是结果时,它们就完全对应起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属于内在人,并不属于外在人。众所周知,结果不是结果的产物,而是有效原因的产物。以仁爱为例:从脸上散发出来的仁爱不是由脸产生的,而是由里面的仁爱产生的,是仁爱如此控制或形成脸,并产生这种效果的。或以纯真为例,小孩子的纯真表现在他们的表情、举止和彼此的玩耍上;但这纯真本质上并不属于他们的表情或举止,而是属于通过他们的灵魂从主流入的纯真;因此,纯真的表现是结果;其它一切情形也是如此。
由此明显可知,外在人有许多事物是能与内在人同住和一致的。但它也有许多事物是不能与内在人同住或一致的;源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这种情况,因为由这些爱产生的一切事物都视自我和世界为目的。而属于爱主和爱邻的属天事物无法与这些事物一致,因为属天事物视主为目的,也视祂的国度,以及属于祂及其国度的一切为目的。爱自己和爱世界的目的向外或向下看,而爱主和爱邻的目的向内或向上看。由此明显可知,它们如此不一致,以至于无法在一起。
要知道是什么产生了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和一致,又是什么造成了不一致,只需反思占主导的目的,或也可说,占主导的爱;因为爱就是目的;凡被爱之物都被视为目的。这种反思将表明一个人的生命或生活到底是什么样,死后又是什么样,因为它来自目的,或也可说,来自他的主导爱;他的主导爱塑造了他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不是别的。与永生,也就是属灵和属天的生命(这就是永生)不一致的东西若在肉身生活期间没有被移除,在来世必须被移除。如果它们无法被移除,那么这人注定永远不幸福。
现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外在人有与内在人一致的事物,也有不一致的事物;并且一致的事物无法与不一致的事物在一起;此外,外在人中一致的事物来自内在人,也就是通过内在人来自主;如洋溢着仁爱的脸,或仁爱的脸,又如小孩子的表情和举止中的纯真,如前所述。而不一致的事物则属于人和他的自我。由此可知这句话,即“那地容不下他们住在一起”表示什么。从内义上说,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既然主是主题,那么祂的一切样式和形像也是主题,即祂的国度、教会,以及祂的国度和教会里的每个人;正因如此,此处阐述了人里面的事物。在主凭自己的能力战胜邪恶,也就是魔鬼和地狱,从而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方面也变得属天,成为神性、耶和华之前,属于祂的这些事物就被视为与祂那时的状态有关。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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