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589

1589.“也像你到

1589.“也像你到琐珥时的埃及地”表示从对良善的情感中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从“埃及”和“琐珥”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参看1164,1165节;1462节用于正面意义)是指记忆知识(1462节);“琐珥”是指对良善的情感。琐珥是距离所多玛不远的一座城市,当天使把罗得从所多玛的大火中救出来时,罗得也逃到这城(如创世记19:20, 22, 30所描述的)。此外,其它地方也提到过琐珥(创世记 14:2, 8; 申命记34:3; 以赛亚书15:5; 耶利米书48:34),在所有这些地方,它都表示一种情感。它因表示对良善的情感,故在反面意义上(反面意义是常见的情形)也表示对邪恶的情感。
外在人有三个组成部分,即:理性部分、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和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理性部分更为内在,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更为外在,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最外在的。内在人正是通过理性部分与外在人结合的;理性部分如何,该结合就如何,或说该结合的性质取决于理性部分的性质。此处的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指视觉和听觉。但理性部分本身毫无价值,除非情感流入其中,将其激活,给它带来生命。由此可知,理性部分的品质反映了情感的品质,或说理性部分从情感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当对良善的情感流入理性心智时,它在理性部分就会转化为对真理的情感。当对邪恶的情感流入时,情况正好相反。由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受理性部分支配,并为它的功用充当一个工具,所以可推知,情感也流入或作用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并以某种秩序排列它。外在人中只有情感拥有生命。其原因在于,对良善的情感从属天层面,也就是从属天之爱降下来;属天层面,也就是属天之爱将生命赋予它所流入的一切,甚至赋予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
实际上,爱之良善不断从主通过内在人流入外在人;但处于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处于恶欲的人败坏这良善;而带给它的生命却仍保留。为理解这一点,可以通过对比看看接受光线的物体。有些物体会以最美丽的方式接受这些光线,并将它们转换为最美丽的色彩,如钻石、红宝石、风信子石、蓝宝石和其它宝石。而其它物体却不以这种方式接受它们,反而将它们转换为最丑陋的颜色。这一点也可从人们的不同秉性看出来;有些人张开双臂,用尽一切情感从别人那里接受良善,而有些人却将它们转变为邪恶。这一切表明,当理性心智“如同耶和华的园子”时,从对良善的情感所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知识由“到琐珥时的埃及地”来表示),是什么样。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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