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594

1594.“他们,就

1594.“他们,就是人与他的弟兄,便分离了”表示这些事物导致分离,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前面(13:8;1578节)已经说明“为弟兄的人”表示什么,即表示结合;因此,“人与他的弟兄分离”表示分离。人并不知道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其原因有很多: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另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是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造成了这种分离;对世界的爱及其欲望也造成分离,只是不如爱自己。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是因为他的生活就沉浸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这些事物永远看不到任何内层之物;内层事物能看到外层之物,但外层事物却无法看到内层之物。以视觉为例:内在视觉能看到何为外在视觉,而外在视觉却看不到何为内在视觉。或以理解力和理性为例:理解力和理性能感知何为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及其性质,反过来却不行。人没有意识到或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其进一步的原因是,他不相信死亡时与肉体分离的灵的存在,几乎不相信被称为灵魂的内在生命的存在。事实上,当感官肉体人思想与肉体分离的灵时,他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他将肉体视为生命的居所,并从以下事实确认这种观念,即:动物也有生命,但死后却没有继续活着,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考虑。这一切都是他活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的结果;就本身而言,这种生活与动物的生活差不多。唯一区别在于,人能思考并推理凡他所遇到的事;但他甚至不去反思这种动物所不具备,或说将他置于动物之上的能力。然而,这并不是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的主要原因,因为大多数人都屈服于这种不信,学识渊博的人比简单人更甚。造成这种分离的主要原因是爱自己;爱世界也造成分离,但不如爱自己。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他的生活缺乏仁爱;当他的生活缺乏仁爱时,他怎能看到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的生活如此违背天堂之爱呢?此外,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里面还有一种产生快乐的燃烧火焰,这种快乐如此触动一个人的生命,以至于他几乎不相信它并不构成永恒的幸福本身。因此,许多人也认为永恒的幸福在于肉身生活结束后成为大的,被其他人,甚至被天使服侍;而他们自己却不愿服侍任何人,除非为了隐藏的动机,即服侍他们自己。在这种时候,他们声称他们只愿服侍主是一个谎言,因为那些以爱自己为动机的人甚至想要主也服侍他们,并且这种事越不发生,他们就越退离。因此,他们心里怀有成为主人自己并统治整个宇宙的渴望。当大多数人,甚至所有人都是这个样时,不难想象这将是一种怎样的统治!这岂不是地狱的统治?因为在地狱,每个人都爱自己胜过他人。这就是隐藏在爱自己里面的东西,或说是爱自己的内在特征。由此可见爱自己是何性质,我们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一点,即:它里面隐藏着对所有不像奴隶那样顺服它之人的仇恨。它因隐藏着仇恨,故也隐藏着报复、残忍、欺骗和其它许多难以启齿的邪恶。然而,相爱是唯一的天堂之爱。相爱在于一个人不仅说,还承认并相信他完全不配,是卑鄙污秽的东西,主以其无限怜悯不断把他从地狱拉回并扣留,尽管他总是试图,甚至渴望一头扎进地狱。他之所以需要承认并相信这一点,是因为这是真的。不是主或天使为了获得他的臣服而想叫他承认并相信这一点,而是为了防止他高抬自己,或因骄傲而膨胀,尽管他本来就是这样。这就像听到粪便自称是纯金,或粪堆上的苍蝇自称是天堂鸟。因此,一个人越承认并相信自己本来的样子,就越退离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并憎恶自己。他越这样做,就越从主接受天堂之爱,也就是相爱;这爱就在于愿意服侍所有人。他们就是“最小的”所指的人,这些人在主的国里会成为最大的(参看马太福音20:26-28; 路加福音9:46-48)。这些考虑表明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主要是对自己的爱;而将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在一起的,主要是相爱;这爱永远不可能获得,除非对自己的爱退离,因为两者是完全对立的。内在人仅仅是相爱。人的灵本身或灵魂是死后活着的内层人。它是器官性的,因为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它就与肉体结合。这内层人,也就是他的灵魂或灵,不是内在人(译注:内在人英文是internal man;内层人英文是 interior man);但当内层人有相爱在里面时,这内在人就在这内层人里面。属于内在人的事物是主的,以至于可以说内在人就是主。但只要一位天使或一个世人过着相爱的生活,主就会赐予他天堂的自我,以致他只感觉他凭自己行善,所以内在人被归于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然而,那些彼此相爱的人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不是他们的,而是主的。他们承认并相信他们爱人如己的能力(尤其如果他们像天使,他们爱人胜己的能力)是主的恩赐;他们越不承认这恩赐是主的,就越远离这恩赐及其幸福。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9684

9684.“把灯台安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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