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3.“罗得与亚伯兰分离以后”表示当外在人的欲望被移除,以至于不再碍事时。这从“罗得”代表外在人,以及关于他的分离,也就是那些将造成阻碍的事物被分离出去的阐述清楚可知。这些被移除后,内在人或耶和华就与外在人,即主的人性或人身本质行如一体。前面所说的不一致的外在事物,就是那阻碍内在人在作用于外在人时使外在人与它自己成为一体的(1547, 1563:2, 1568, 1581, 1594节)。外在人只是一种工具或器官,本身根本没有任何生命。然而,它能从内在人那里接受生命,这时就看似外在人从自己拥有生命。
但对主来说,祂逐出遗传之恶,从而洁净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的器官元素后,这些也接受生命,好叫在内在人方面已经是生命的主也在外在人方面成为生命。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荣耀”所表示的:
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同一福音书:
父啊,时辰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1, 5)
又: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4320.唯独从主而来的生命在每个人身上都看似在他自己里面,这由于主对全人类的爱或仁慈。也就是说,祂的旨意就是使祂自己的东西成为每个人自己的,并将永恒的幸福赐给每个人。众所周知,爱将它自己的东西赋予别人,因为它在对方里面显现自己,将使自己呈现在他里面。那么神性之爱的情形又会如何呢?恶人也接受出自主的生命,这种接受如同世上的物体;所有物体都从太阳接受光,并由此接受色彩;只是每种物体对它们的接受都取决于该物体所取的形式。吸收并扭曲这光的物体显出黑色或丑陋的颜色,然而它们是从太阳之光获得其黑色和丑陋。恶人当中出自主的光或生命也是如此;但这生命并不是生命,而是所谓的属灵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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