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616

1616.“亚伯兰就

1616.“亚伯兰就挪移帐棚,来到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居住”表示主到达一种更内在的感知。这从“挪移帐棚”和“橡树林”的含义清楚可知:“挪移帐棚”,就是挪动并固定帐棚,是指结合的过程,因为“帐棚”是指敬拜的神圣,如前所示(414, 1452节),外在人通过这外在的神圣与内在人结合;“橡树林”是指感知,如前所述(1442, 1443节),那里出现了“摩利橡树林”这个短语,意思是第一种感知,而此处以复数形式提到的“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表示更充分,也就是更内在的感知。这种感知被称为“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别处也提到“幔利”(如创世记14:13; 18:1; 23:17-19; 35:27);还提到希伯仑(如创世记35:27; 37:14; 约书亚记10:36, 39; 14:13-15; 15:13, 54; 20:7; 21:11, 13; 士师记1:10, 20,以及其它地方)。至于幔利和希伯仑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可参看解释这些经文的地方。
关于“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表示一种更内在的感知,情况如下:属于外在人的事物越与属于内在人的属天事物结合,感知就越增长,并变得更内在。与属天事物的结合会赋予感知,因为内在人的生命本身就住在属于对耶和华之爱的属天事物里面;或也可说,耶和华存在于属于爱的属天事物里面,也就是存在于属天之爱里面;这种存在在外在人中是感知不到的,除非实现结合;一切感知都来自结合。
从此处的内义清楚可知主的情形如何,即:随着知识或认知的增多、繁殖,祂的外在人,即人性或人身本质逐步与神性本质结合。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任何人,只要他是人,都永远不能与耶和华或主结合,因为一个人正是通过知识或认知而成为人。这也适用于主,因为主和其他人一样出生,也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然而,属天事物不断被灌输到祂作为器皿的知识或认知中;结果,祂的知识或认知不断变成接受属天事物的器皿;这些器皿本身也变成属天的。
主以这种方式不断朝婴孩的属天事物前进,因为如前所述(430, 561, 1438, 1450-1451, 1453:1, 1472, 1495-1496, 1548, 1555:2, 1557节),属于爱的属天事物从最早的婴儿期直到童年时期,再到青春期就被灌输给一个人。他因是一个人,所以那时和以后就被赋予知识和认知(无论世俗的还是宗教的)。如果一个人是那种能重生的人,那么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充满属于爱和仁的属天事物,并因此被植入他自婴儿直到童年和青春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他的外在人就这样与他的内在人结合。它们首先被植入他青春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然后被植入他童年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最后被植入他婴儿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这时,他就是一个“小孩子”;论到小孩子,主说“神的国是属于这样的人的”(马可福音10:14; 路加福音18:16)。唯独主实现这种植入;因此,属天之物若非来自并属于主,就不会,也不能存在于人身上。
然而,主凭自己的能力将祂的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起来,并以属天事物充满祂的知识或认知,按照神性秩序把它们植入属天事物。首先,主将它们植入祂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的属天事物,接着植入童年时期与婴儿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与童年时期)之间的那个年龄阶段的属天事物,最后植入婴儿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童年时期)的属天事物。同时祂以这种方式在人性或人身本质方面也变成纯真本身和爱本身;这纯真本身和爱本身是天上和地上的一切纯真和一切爱的源头。这种纯真是真正的婴孩(译注:新世纪版本为真正的童年),因为它同时也是智慧。而婴孩的纯真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变成智慧的纯真,就毫无用处;这就是为何在来世,小孩子都被赋予知识或认知。主因将知识或认知植入属天事物,故拥有感知,因为如前所述,一切感知都来自结合。当主植入童年时期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时,祂便拥有了祂的第一种感知,这种感知由“摩利橡树林”来表示;当祂植入知识或认知时,便拥有了祂的第二种感知,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它更为内在;这种感知由“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来表示。

属天的奥秘 #4137

4137.“叫我可以

4137.“叫我可以欢乐、唱歌送你回去”表(出于自我思想)它(也就是“拉班”所表示的良善)原以为自己在真理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我送你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我送你回去”是指它会在自由中使自己分离。但当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并没有使自己分离,这一事实从前面所述(4113节)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是拉班在“出于自我思想”他原以为自己会处于的状态下所说的话。因为出于人自己的想法相信,就是出于非真理相信,而出于主相信就是出于真理相信。此处所提到的状态是在真理方面的状态,这一点“欢乐、唱歌送回去”来表示;因为“欢乐”和“唱歌”论及真理。
在圣言中,“欢乐”(gladness,或译为快乐)和“欢喜”(joy,或译为喜乐)在各处被提及,有时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但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乐或快乐”;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喜或喜乐”。如以赛亚书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以赛亚书22:13)
此处“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同一先知书:
在街上因酒而有呼喊;一切快乐变为荒凉,一切欢喜尽遭放逐。(以赛亚书24:11)
又: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耶利米书:
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 25:10)
同一先知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又:
欢喜快乐都从肥田和摩押之地被收拾了去。(耶利米书48:33)
约珥书:
粮食不是在我们眼前断绝了吗?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撒迦利亚书8:19)
凡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婚姻之人,可能会以为欢喜和快乐是一回事,因而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是为了强调或加重语气,所以其中一个词是多余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哪怕一个词的一笔一划都无不具有属灵之义。在所引用的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参看3118节)。“唱歌或歌唱”也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唱歌或歌唱”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 24:9; 26:1; 30:29; 42:10; 以西结书26:13; 阿摩司书5:23;等等)。
要知道,在主的国度中,一切事物要么涉及良善,要么涉及真理,也就是说,要么涉及爱的事物,要么涉及仁之信的事物。涉及良善或属于爱的事物被称作属天的;而涉及真理或属于仁之信的事物被称作属灵的。因为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并且在至高意义上是主自己;而主的国度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主自己就是里面有神性婚姻,并且天上的婚姻所源于的那一位;因而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该婚姻;这一点在先知书尤为明显,因为那里会重复提到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换词而已。然而,这些重复绝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个词表示属天之物,也就是与爱或善有关的事物,另一个词则表示属灵之物,也就是与仁之信或真理有关的事物。这一切表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主的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神性婚姻本身,也就是主以哪种方式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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