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623

1623.关于彩虹,

1623.关于彩虹,有一种天堂彩虹,那里的整个大气似乎都是由一连串小彩虹构成的。那些属于内眼区域的人就住在那里,在右前方稍向上一点。那里的整个大气或氛围都是由这类闪光构成的,因此可以说从不同的“灯塔”中放射出来。一条大得多,且最美丽的彩虹在周围形成一条华丽的带子;它是由类似的小彩虹组成的,这些小彩虹都是大彩虹的精致缩影。每种颜色都是由无数光线构成的,所以无数光线构成一道包罗万象的可见彩虹。彩虹是对光点的一种修改;属天和属灵事物产生了这种修改,创造了彩虹,并在这个过程中将代表性观念呈现在眼前。彩虹的种类和变化是无数的,我有幸看到其中的几种。为了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它们所表现的那种变化,并清楚看到有多少光线构成一条可见光线,我只描述其中一两条。

属天的奥秘 #2320

2320.为何与亚伯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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