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707

1707.“亚伯兰听

1707.“亚伯兰听见他弟兄被掳去”表示内层人意识到外在人处于哪种状态。这从“亚伯兰”、“罗得”和“听见他弟兄被掳去”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兰”是指与内在人或神性人结合的内层人,如前所述(1701-1702节);“罗得”是指外在人,如前所示(1428, 1547, 1563, 1698节);“听见他弟兄被掳去”是指意识到外在人处于哪种状态,即如前所述(14:12;1698节),表面良善和真理占据了它。
情况是这样:当“希伯来人亚伯兰”所表示的内层人意识到,在争战中作为武器来使用的良善和真理仅表面上是良善和真理,事实上并不是,而且它们占据了整个外在人(这外在人由“他弟兄的儿子罗得”来表示)时,内层人,确切地说,神性内在人就通过这内层人洁净它们。至于这是如何做到的,则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内在人通过内层人或中间人流入外在人是一个奥秘,尤其是现在,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内层人,更不知道何为内在人。对内在人和内层人的描述,可参看前文(14:13;1702节)。
此处只简要说明这种流注的性质。每个人里面的内在人唯独属于主,因为主在那里储存了祂自人很小或童年初期以来就赋予他的良善和真理。主经由这些良善和真理从内在人流入内层人或理性人,再经由内层人或理性人流入外在人;以这种方式使人能够思考,并成为一个人。但从内在人进入内层人或中间人,从而进入外在人的这种流注是双重的;它要么经过属天事物,要么经过属灵事物,或也可说,要么经过良善,要么经过真理。经过属天事物或良善的流注只发生在要么被赋予感知,要么被赋予良心的重生之人身上;所以这种流注要么经过感知,要么经过良心。因此,经过属天事物的流注只存在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当中。然而,主经由属灵事物或真理流入每个人;没有这种流注,人就无法思考,因而无法说话。当一个人扭曲良善和真理,毫不关心属天和属灵事物时,就没有属天事物或良善的流注。不过,尽管通向属天事物和良善的道路是关闭的,但仍有属灵事物或真理的流注,因为通向它们的道路一直保持开放。由此可见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内层人或中间人,也就是理性人是何性质。
此处“亚伯兰”表示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内层人或中间人里面的内在人。当属天事物或良善从内在人流入内层人时,内在人就会接管内层人,使它成为自己的;然而,内层人或中间人仍与内在人截然不同,且相互分离。当内在人经由内层人或中间人流入外在人时,情况也一样,因为那时它同样接管外在人,并使它成为自己的;然而,这外在人仍与内层人截然不同,且相互分离。所以,当内在人在内层人里面感觉到外在人的状态是这样,也就是说,“它被掳去”,意思是占据它的不是纯正而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它用表面的良善和真理与那么多的仇敌争战时,内在人就会流入,使一切事物恢复秩序,将外在人从侵扰它的事物中释放出来,从而洁净它,也就是说,使它的良善和真理不再是表面的,而是纯正的良善和真理,由此与内在人或神性人结合;这种结合通过内层人或中间人实现,如前所述。
在这一点上,主不同于任何人,因为就属天事物或良善而言,祂的内层人是神性,从出生起就与祂的内在人结合。祂的内在人与这内层人一起是祂的父耶和华自己。但祂在这一点上和其他人一样,即:就属灵事物或真理而言,祂的内层人已经与祂的外在人结合,因而是人性或人身;不过,这人性或人身凭祂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的争战和不断的胜利而成为神性,也就是耶和华。外在人就是那被称为“罗得”的;然而,在以前的状态下,这外在人被称为“亚伯兰弟兄的儿子,或亚伯兰的侄子”,但在现在的状态下,它被称为“亚伯兰的弟兄”。当表面的良善和真理占据它时,它就被称为“他弟兄的儿子,或他的侄子”(创世记14:12);而当纯正的良善和真理占据它时,它就被称为“他的弟兄”。

属天的奥秘 #9338

9338.“承受那地

9338.“承受那地为业”表直到处于良善,因而重生之时。这从“承受”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承受”是指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如下文所述;“地”,即此处的迦南地,是指主的国度,因而是指天堂(参看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因此,“承受那地为业”表示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天堂。当论及天堂时,“一个继承人”尤指一个从主拥有生命的人(2658, 2851, 3672, 7212节),因而是指一个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从而已经重生的人。当一个人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时,他就在天堂中,因而重生了(参看9274节,以及那时所引用的章节)。
  “承受”当论及天堂时,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4, 35, 40)
  此处“承受主的国或天堂”是指着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的;实际的仁之良善也按次序被列举出来;最后经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那些行善的人被称为主的“弟兄”(6756节);因为良善就是与一个人同在的主。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而不是说“弟兄中的一个身上”。
  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这化
  论到那些得胜的人,经上说他们“必承受这些为业”,他们还被称为“儿子”,因为他们就是继承人;“得胜”表示用良善和真理去争战;因为邪恶通过良善被战胜;虚假通过真理被战胜。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9277节)。以赛亚书:
  那投靠我的必承受地土,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由此明显可知被划分为十二份地业给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迦南地表示什么(约书亚记14到19章;以西结书47:13-22;以及48章)。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十二支派”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3858, 3862,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节)。因此,十二份地业表示天堂及其众天堂和其中的社群,它们根据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而彼此分隔开(7836, 7891, 7996节);因此,这些地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主,因而就是天上的主的良善本身。
  因为天堂无非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天上的天使是接受良善中的真理者;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构成天堂。而且(这是一个奥秘),主不会与一位天使同住,除非住在与这位天使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中。主以同样的方式与一个人同住;因为神性真理必住在属神之物中,而不住在属任何人的自我之物中。在约翰福音,主论到祂自己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结合时所说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 23)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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