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5.“我已经向耶和华举手”表示主的一种心智状态,这从“举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所周知,向耶和华举手是对应于心智状态的一个身体动作。就字义而言,那些内层或属于心智的事物通过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表达;但就内义而言,所表示的却是内在事物。所以,此处“举手”表示心智或心智的情感。
只要主处于一种试探的状态,祂与耶和华说话,就如同与另一个人说话;但只要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祂与耶和华说话,就如同与祂自己说话,这一点从福音书、先知书和大卫诗篇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原因从前面(1414, 1444:1-2, 1573节)关于来自母亲的遗传的阐述很清楚地看出来。这种遗传继续存在到何等程度,可以说祂就远离耶和华到何等程度;但它被根除到何等程度,祂就与耶和华同在,并且就是耶和华自己到何等程度。
主与天使的结合可以说明这一点。有时,一位天使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说话;在这种时候,他只知道他是主,不知道别的;但当时他的外在处于休眠状态。当他的外在活跃时,情况就不同了。原因在于,天使的内在人被主拥有;并且他们自己的东西在何等程度上不碍事,这内在人就在何等程度上属于主,甚至就是主。然而,对主来说,所实现的,是与耶和华的完全结合,或一种永恒的合一,以至于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是耶和华。
2526.“我做这事是手洁的”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这从“洁”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原文,“洁”是以一个也表示干净和纯洁的词来表达的。“手”论及真理,表示力量,因而表示如此思考的能力(878节)。“我做这事是心正手洁的”之所以表示出于纯真和简单的良善,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如此思考,是因为正是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正是良善使得真理成为真理。当这些按其适当顺序存在时,如此思考的全部能力也就存在了。显然,这些事就体现在这些话中,因为一颗表示良善的正直、完整或完美的心是不存在的,除非纯真在良善里面(如刚才所述),由此使它成为简单的良善。论及真理的无可指摘、干净或纯洁的手是不存在的,除非良善被包含在真理里面,也如刚才所述;也就是说,除非对真理的情感存在。当思考或思维来自这些事物时,它也来自全部能力或力量;能力或力量同样由“手”来表示(8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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