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5.“可以让他们拿走自己的份”表示这些事物(即恶灵)被置于他们的权力和控制之下。这从前面(14:21-23)的阐述清楚可知,大意是:主不愿接受源于他们的任何东西,因为主不从这个源头获得任何力量。“他们(即恶灵)被置于天使的权力和控制之下”,意思是这样:正是天使实际统治邪恶的地狱灵,我从大量经历中已经清楚知道这一点。然而,主预见并看到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并提供和安排这一切;但有些东西是出于祂的允许,有些是出于祂的勉强同意或让步,有些是出于祂的同意,有些是出于祂的美意,而有些是出于祂的旨意或意愿。控制他人的欲望完全是人自己的东西,与天使从主那里得到的东西截然不同。天使的全部控制都是建立在爱和怜悯的基础上,没有任何统治的欲望。这些事都是极深的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清晰阐明。只要知道邪恶的地狱灵被置于天使的权力和控制之下,主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甚至直到最微小的细节就足够了。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后面(2447节)讨论圣治和许可时我再详细讨论。
7835.“就叫他和他家隔壁的邻舍共取一只”表与最近的真理之良善结合。这从“取”和“他家隔壁的邻舍”的含义清楚可知:“取”,也就是与他隔壁的邻舍共取一只羔羊,是指结合;“他家隔壁的邻舍”是指最近的真理之良善。“隔壁邻舍”表示最近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家”表示良善(参看7833节)。之所以说“真理之良善”,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他们中间的良善是真理之良善;因为真理之良善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事实上,当信之真理与仁之情感一起被接受时,它就被植入心智的内层;当真理再现时,与该真理联结的情感也会再现,并以良善的形式显现。正因如此,这个教会的良善是真理之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属灵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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