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7.如前所述(1637, 1638节),灵人与世人的对话是通过词语实现的,而灵人之间的对话是通过观念或思维实现的;这些观念或思维是词语的源头,并结合起来形成整体的概念。然而,这些观念不像人活在肉身时的观念那样模糊,而是像构成言语的观念那样尖锐和清晰。肉体死亡或被丢弃后,人类思维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思维观念会变得离散,以便为不同的言语形式服务,因为模糊与肉体一起被驱散了;因此,思维现在可以说从纠缠它的枷锁,因而从笼罩它的阴影中被释放出来,从而变得更瞬间、自发;因此,对每个具体观念的洞察,以及对它的感知和言论变得更直接、更迅速。
2542.“在他们耳边将这一切话都说了”表示对来自这个源头的确认作出的劝告,甚至直到它们顺从,或说劝告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提供支持,甚至直到顺从。这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以及“耳”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整个思路可知: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具有确认性质的事物,或说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支持性的论据;事实上,理性的承认完全是由于这些确认性的事物,或说没有证据,理性不会承认任何事。这就是为何当理性概念被带入顺从的状态时,就会对确认性的事物或支持性的论据作出劝告,因为它们总是准备就绪,可以说正在起来。从“耳”的含义可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耳”表示顺从,这是由于听与顺从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此外,这种对应关系就潜藏在“听”,尤其“听从”这个词中。这种对应关系源于来世;在那里,那些愿意顺从的人属于耳朵这个区域,事实上就对应于听觉本身,这是一个至今不为人知的奥秘。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事等到后面论述对应关系时会看得更清楚。“耳”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目前只能从以赛亚书引用以下经文: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以赛亚6:10)
此处“眼睛看见”是指理解,“耳朵听见”是指用情感来感知,因而是指顺从。主说下面这句话时也没有别的意思: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路加福音8: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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