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799

1799.“看哪,我

1799.“看哪,我家中的儿子才是我的继承人”表示主的国度将只有外在之物,这从“继承人”和“继承”的含义清楚可知。成为一个继承人或继承表示主国度中的永生。凡在主国度中的人都是继承人,因为他们生命的源头是主的生命,或说他们靠主的生命活着,而主的生命是相爱的生命,他们由此被称为“儿子”。凡拥有主的生命在里面的人都是主的儿子或继承人,因为他们的生命来自主,他们是从主生的,也就是被主重生。那些从某人而生的人就是这个人的继承人;所有正在被主重生的人也是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正接受主的生命。
主的国度有外在的人,相对内在的人和内在的人。住在第一层天堂的善灵是外在的,住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灵是相对内在的,而住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是内在的。那些外在的人与主的关系不像那些相对内在的人那样亲密或接近,而那些相对内在的人与主的关系又不像那些内在的人那样亲密或接近。主出于神性之爱或怜悯愿意所有人都接近祂自己,甚至不愿他们站在门口,也就是在第一层天堂,而是愿意他们都在第三层天堂;倘若可能,不仅与祂自己同在,而且还在祂自己里面。这就是神性之爱或主的爱。但由于那时教会仅处于外在,所以祂用这些话来表达不满,说:“看哪,我家中的儿子才是我的继承人”,以此表示祂的国度将只有外在之物。但安慰和关于内在之物的应许随之而来,如接下来的几节所描述的(1800-1810节)。
至于何为教会的外在,这在前面已经阐明(参看1083, 1098, 1100, 1151, 1153节)。教义本身并不构成外在,更不构成内在,如前所述。就主而言,使得教会彼此有别且相互分离的并不是它的教义,而是照着教义的生活。所有教义只要是纯正的,就都视仁爱为它们的基本原则。教义除了教导人们应当成为哪种人,或应当如何生活外,还能教导什么呢?
在基督教界,正是教义使得教会不同且分离。人们基于教义而自称天主教徒、路德宗信徒、加尔文教徒,改革宗教徒(或新教教徒)和福音派教徒,以及其它名称。这些名称仅仅是从教义生出来的;如果我们视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为信仰的首要原则,那么这种情况永远不会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教义仅仅是关于信之秘密的不同观点。真正的基督徒会让每个人照着自己的良心持守这些观点,并从心里说,一个作为一个基督徒生活,也就是照着主的教导生活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倘若如此,那么所有不同教会将成为一个教会,而唯独从教义出来的一切纷争都将消失。事实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一切仇恨都将顷刻间烟消云散,而主的国会降临在地上。
大洪水之后随即出现的古教会就具有这种性质,尽管它分散在许多国家当中;也就是说,人们虽在教义问题上彼此分歧很大,但仍使得仁爱成为首要事物。而且他们不是从属于信的教义的角度,而是从属于生活的仁爱的角度来看待敬拜。这就是他们都有“一种语言和一样的话”(创世记11:1)的意思(对此,参看1285节)。

属天的奥秘 #1999

1999.“亚伯兰脸

1999.“亚伯兰脸伏于地”表示崇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脸伏于地”是上古教会、因而古人当中的一种崇拜仪式,因为“脸”表示内层,“脸伏于地”代表这些内层的谦卑状态,并由此在犹太代表性教会中成为一种传统礼仪。真正的崇拜,或内心的谦卑必使人拜倒在主面前,脸伏于地,因为这是它自然流露的行为。事实上,内心的谦卑含有承认自己无非是污秽,同时含有承认主对这种污秽的无限怜悯在里面。当这两个承认占据思维时,心智本身就会出于自己的意志而卑微地沉下地狱,并使身体俯伏。它也不会扶起自己,直到被主扶起。一切真谦卑都是这种情形,这种谦卑还伴随着对主以其怜悯提升我们的一种感知。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谦卑;但对不是由内心谦卑产生的崇拜来说,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参看1153节)。从福音书的圣言可知,主崇拜耶和华祂的父,向祂祷告(马太福音11:25;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3:34; 约翰福音11:41);并且祂仿佛对着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如此行,尽管耶和华实际上就在祂里面。但在这些时候,主所处的状态是其谦卑的状态,该状态的性质在第一卷(1414, 1444, 1573节)已经讨论了,即:那时,祂处在从母亲遗传而来的软弱人身或人性中。不过,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就越进入另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祂的荣耀状态。在前一种状态(即谦卑状态)下,祂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一个不同于祂自己的人,尽管耶和华就在祂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祂的内在就是耶和华。但在后一种状态,也就是祂的荣耀状态下,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因为祂就是耶和华自己。然而,这些问题的真相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何为内在,以及内在如何作用于外在;还知道内在与外在如何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然而,这个问题可通过类似的事,也就是通过人的内在,以及它流入并作用于外在的方式来说明。人有一个内在,一个内层或理性和一个外在(参看1889, 1940节)。使得人成为人,有别于动物的,就是人的内在。正是凭借这内在,人死后才会永远活着,并且能被主提升到天使当中。这内在就是在先或最初形式,一个人从这最初形式而变成人,并且是人,主凭借这内在与人结合。最接近主的天堂本身就是由这些人类内在组成的,只是它甚至在至内层天使天堂之上,所以这些内在属于主自己。整个人类以这种方式直接呈现在主的眼目之下,因为诸如出现在地上世界的那种距离在天堂并不存在,在天堂之上更不存在(参看我从经历所获知的,1275, 1277节)。人的这些内在本身没有生命,只是接受主生命的形式。因此,人越陷入邪恶,无论实际的还是遗传的,可以说就越与这属于主并与主同在的内在分离,从而越与主分离。因为尽管这内在与人联结,无法与他分离,但他远离主到何等程度,可以说就与它分离到何等程度(参看1594节)。不过,这种分离不是与它完全隔绝,因为这样此人死后就无法继续活着了;这种分离是指缺乏他在这内在之下的官能那部分,也就是他的理性人和外在人与它的和谐与一致。和谐与一致越不存在,与主就越分离;而和谐与一致越存在,这人就越通过内在与主结合。这种结合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爱和仁的量,因为爱和仁产生结合。这是人的情况。但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而耶和华无法分割,或像从人父成孕的儿子那样分化为第二个人。与人性不同,神性是不可分割的,是而且始终是那同一个。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这内在合一。此外,由于主的内在是耶和华,所以和人的内在不同,它不是接受生命的形式,而是生命本身。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通过这合一而变成生命本身,这就是为何主常常说,祂就是生命。如在约翰福音: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此外还有其它经文(约翰福音1:4; 5:21; 6:33, 35, 48; 11:25)。“儿子”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此,主越处在祂从母亲遗传而来的人身或人性中,就越显得与耶和华不同且分离,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但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就越与耶和华没有分别,而是与祂为一。前一种状态是主的谦卑状态,而后一种状态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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