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802

1802.“说,这人

1802.“说,这人不会是你的继承人”表示外在之物不会是主国度的继承人,这从刚才所解释的“成为继承人”或“继承”的含义清楚可知。主国度的继承人不是外在之物,而是内在之物。然而,外在之物也是继承人,但只有通过内在之物才能成为继承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两者行如一体。要理解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必须牢记: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主国度的继承人,包括那些在第一层和第二层天堂里的人,也包括那些在第三层天堂里的人,也就是说,包括那些外在的人,那些相对内在的人和那些内在的人,因为他们都构成一个天堂。内在事物与外在事物在主天堂里的关系就像它们在人里面的关系。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从属于第二层天堂的天使,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从属于第三层天堂的天使。然而,这种从属关系不是命令式的从属关系,而是如同在一个人里面那样,是内在事物进入更外在事物的一种流注;也就是说,主的生命通过第三层天堂流入第二层天堂,再通过第二层天堂流入第一层天堂,即按规定顺序流经所有天堂,还直接流入每个天堂。较低的天使,或处于从属地位的天使并没有意识到情况是这样,除非主赋予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反思;因此,他们的从属关系不是命令式的从属关系。
第三层天堂的一位天使越拥有内在之物,就越成为主国度的一个继承人;第二层天堂的一位天使越拥有内在之物,就越成为一个继承人;同样,第一层天堂的一位天使越拥有内在之物,也越成为一个继承人。正是内在之物使得他们的每一位成为一个继承人。相对内在的天使比更外在的天使拥有更多的内在之物,故前者更接近主,更是祂的继承人。内在之物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此,天使在何等程度上拥有爱和仁,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主的儿子和继承人,因为他们在同等程度上享有主的生命。
但没有人能从第一层天堂或外在天堂被提到第二层天堂或更内在的天堂,除非他先被教导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他越接受教导,就越能被提升并来到天使灵当中。天使灵在被提入或进入第三层天堂,或来到天使当中之前,也是如此。相对内在的事物和内在事物通过这些教导得以形成,并变得适合接受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从而接受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没有人能感知到他所不知道和不相信的东西。因此,没有人能获得感知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能力,除非通过那种能使他知道何为良善或真理及其性质的知识或认知。所有人,甚至小孩子都是如此;在主的国度,每个孩子都接受教导。不过,孩子更容易被教导,因为他们没有充满虚假的观念或原则。然而,他们只被教导总体真理;一旦接受这些真理,他们所获得的感知是无数的,或说他们会感知到无限或无数事物。
这方面的情形就像当一个人被说服相信某个总体上的真理时的情形。这时,他很容易看到,可以说凭自己或自动学到构成这个真理的总体方面的具体方面,以及构成具体方面的个体细节,这些具体方面和个体细节都具有确认性。因为他被对总体上的真理的情感打动,因此也被这个真理的确认性的方面和细节打动。这些伴随快乐和愉悦的具体方面和更小细节会进入总体情感,由此不断完善它。这些方面和细节就是内在事物,人们凭这些内在事物而被称为继承人,也就是说,他们能通过这些事物继承主的国。但当这些人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即相爱,也就是说,他们通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以及对它们的情感而被引入相爱时,他们才第一次开始成为继承人,或获得产业;他们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良善的情感,或相爱,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继承人,或获得产业。因为相爱是他们从主的本质,如同从他们的父那里所获得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些事从接下来的内容(15:5;1805-1810节)可以看出来。

属天的奥秘 #9434

9434.“耶和华荣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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