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808

1808.“数算众星

1808.“数算众星”表示当人凝视星座时,或说在心目中观看星座时,良善和真理的一个代表,这从刚才的阐述,以及“众星”代表并表示良善和真理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众星”,它们处处表示良善和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邪恶和虚假;或也可说,它们表示天使或天使社群,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恶灵及其同伙。当表示天使或天使社群时,它们是静止不动的星星;但当表示恶灵及其同伙时,它们是流荡的星星,我经常在来世看到这些流荡的星星。
天空中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我从以下明显证据清楚看到这一点,即:与肉眼所看到的天空中和地上的事物相似的事物在灵人界也是明显可见的,并且如同在晴天白日下那样清楚;在那里,它们无非是代表。例如,当星空出现,并且其中的星星静止不动时,人就立刻知道它们表示良善和真理;而当流荡的星星出现时,人就立刻知道它们表示邪恶和虚假。从星星的发光和闪烁还能清楚得知它们的性质,此外还有其它无数现象。因此,人若愿意智慧地思考,就能知道地上的一切事物起源于何处,也就是起源于主。这些事物之所以不以非物质的观念,而是以实际的物质物体出现在地上,是因为源于主的一切事物,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都是活的,是本质的,或物质的(如它们被称呼的那样),故作为实际物体出现在终极的自然界中(参看1632节)。
“众星”代表并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察罚世界,因罪孽察罚恶人。(以赛亚书13:10-1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察罚的日子。谁都能看出,“众星群宿”在此不是指众星和星座,而是指真理和良善;“日头”表示爱;“月亮”表示信;因为所论述的是造成黑暗的邪恶和虚假。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约珥书:
地在祂面前颤抖,诸天摇撼,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3:15)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诗篇:
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祂!天上的天,你们要赞美祂!
此处意思也是一样的。
“众星”不指众星,而是指良善和真理,或也可说,是指那些像天使一样完全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一点在启示录中说得很明确:
我看见人子;祂右手拿着七星。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而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启示录1:16, 20)
又:
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启示录8:12)
此处很明显,是良善和真理黑暗了。但以理书:
(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0)
显然,“天象”和“星宿”是指良善和真理,它们被践踏。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主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路加福音:
在日月星辰上必有迹象,在地上列族也有困苦,因海洋波浪的咆哮,就陷入绝望。(路加福音21:25)
此处“日”根本不是指太阳,“月”不是指月亮,“星辰”不是指星星,“海洋”也不是指海洋,而是指它们所代表的事物,即:“日”表示属天事物,“月”表示属灵事物,“星辰”表示良善和真理,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它们在接近时代完结,就是当没有信,也就是没有仁时,就会以这种方式变黑。

属天的奥秘 #4622

4622.在来世,蒙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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