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08.“数算众星”表示当人凝视星座时,或说在心目中观看星座时,良善和真理的一个代表,这从刚才的阐述,以及“众星”代表并表示良善和真理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众星”,它们处处表示良善和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邪恶和虚假;或也可说,它们表示天使或天使社群,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恶灵及其同伙。当表示天使或天使社群时,它们是静止不动的星星;但当表示恶灵及其同伙时,它们是流荡的星星,我经常在来世看到这些流荡的星星。
天空中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我从以下明显证据清楚看到这一点,即:与肉眼所看到的天空中和地上的事物相似的事物在灵人界也是明显可见的,并且如同在晴天白日下那样清楚;在那里,它们无非是代表。例如,当星空出现,并且其中的星星静止不动时,人就立刻知道它们表示良善和真理;而当流荡的星星出现时,人就立刻知道它们表示邪恶和虚假。从星星的发光和闪烁还能清楚得知它们的性质,此外还有其它无数现象。因此,人若愿意智慧地思考,就能知道地上的一切事物起源于何处,也就是起源于主。这些事物之所以不以非物质的观念,而是以实际的物质物体出现在地上,是因为源于主的一切事物,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都是活的,是本质的,或物质的(如它们被称呼的那样),故作为实际物体出现在终极的自然界中(参看1632节)。
“众星”代表并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察罚世界,因罪孽察罚恶人。(以赛亚书13:10-1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察罚的日子。谁都能看出,“众星群宿”在此不是指众星和星座,而是指真理和良善;“日头”表示爱;“月亮”表示信;因为所论述的是造成黑暗的邪恶和虚假。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约珥书:
地在祂面前颤抖,诸天摇撼,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3:15)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诗篇:
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祂!天上的天,你们要赞美祂!
此处意思也是一样的。
“众星”不指众星,而是指良善和真理,或也可说,是指那些像天使一样完全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一点在启示录中说得很明确:
我看见人子;祂右手拿着七星。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而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启示录1:16, 20)
又:
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启示录8:12)
此处很明显,是良善和真理黑暗了。但以理书:
(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0)
显然,“天象”和“星宿”是指良善和真理,它们被践踏。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主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路加福音:
在日月星辰上必有迹象,在地上列族也有困苦,因海洋波浪的咆哮,就陷入绝望。(路加福音21:25)
此处“日”根本不是指太阳,“月”不是指月亮,“星辰”不是指星星,“海洋”也不是指海洋,而是指它们所代表的事物,即:“日”表示属天事物,“月”表示属灵事物,“星辰”表示良善和真理,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它们在接近时代完结,就是当没有信,也就是没有仁时,就会以这种方式变黑。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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