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15.“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表示主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即祂的感知的源头,或说祂从内在人那里获得感知。这从前面各处的阐述清楚可知,即:主的内在,也就是主从父那里获得的一切,都是祂里面的耶和华,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1414, 1573:3, 1602, 1607:2, 1707:5, 1725:2, 1733:2节)。一个人从父亲那里获得一样事物,从母亲那里获得另一样事物。一个人从父亲那里获得的一切都是内在的,或说在他里面,他的灵魂本身或生命就来自父亲;但他从母亲那里获得的一切都是外在的,或说在表面。简言之,内层人,或灵本身来自父亲;而外层人,或身体本身来自母亲。仅从以下事实,谁都能明白这一点:灵魂本身由父亲植入,或说由父亲授精,并开始在卵子中穿上一个极小的身体。凡后来添加的东西,无论在卵子中还是在子宫里,都来自母亲,因为它不从别处生长。
由此可见,就其内在而言,主就是耶和华。但由于主从母亲那里获得的外在需要与神性或耶和华合一,并且这一过程通过试探和胜利实现,如前所述(1659:2, 1707:5, 1708, 1737节),所以主在这些阶段或状态下,不可避免地觉得当祂与耶和华说话时,仿佛在与另一个人说话。而事实上,祂是在与自己说话,至少是在祂与耶和华合一的状态下说话。主所拥有的感知是最完美的,远远超过所出生的所有人的感知;祂的感知来自祂的内在人,也就是来自耶和华自己;这一点在内义上由此处“耶和华又对他说”来表示。
7211.“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表凭神性能力提入天堂,主的神性人身是那里的全部。这从“领进那地”和“举手”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领进那地”,即迦南地,是指提入天堂,“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参看7196节);“举手”当由耶和华或主来说时,是指神性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011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是指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6804, 6847节),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人身是天堂的全部。神性人身之所以是天堂的全部,是因为在那里,没有人,甚至没有一位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能对神性本身形成任何概念,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约翰福音1:18)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因为天使是有限的,有限之物无法对无限形成任何概念。因此在天堂,他们若不以人的形状来想象神,就没有任何概念,或只有一个不得体的概念;从而无法要么通过信,要么通过爱与神性结合。正因如此,在天堂,他们以人的形式来感知神性;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神性人身是他们所关注的全部,因而是他们的信和爱的全部;他们由此与祂结合,从而被祂拯救(67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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