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26.“一只斑鸠和一只雏鸽”表示教会的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从“鸟”的一般含义,以及斑鸠和鸽子的具体含义清楚可知。“鸟”表示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信或真理的事物,因而表示知识概念或真正理解的概念(intellectual concepts)和理性概念(rational concepts),这在前面早已说明(40, 745, 776, 991节);“鸽子”表示信之良善和真理(870节)。至于用来献祭的鸟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祭物时(10129:5, 10132:9, 10210节)再予以阐明。在圣言中,尤其在预言部分,当经上论及属天事物时,也会论及属灵事物,这两者以这种方式被结合在一起,因为一个源自另一个,或说一个是从另一个中发展出来的,以至于一个属于另一个,如前所述(639, 680, 683, 707, 793, 801节)。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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