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832

1832.“只有鸟没

1832.“只有鸟没有劈开”表示属灵事物没有这种平行和对应。这从“鸟”表示属灵之物(如刚才所述,15:9;1826-1827节)和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没有把鸟从中间劈开,这意味着属灵事物没有这种平行和对应。如前面常说的,属灵事物是指构成信的一切,因而是指一切教义,因为这些被称为信的事物,尽管它们在与仁结合之前并不属于信。这些属灵事物与主之间不存在平行和对应,因为它们不是诸如像爱和仁的事物那样通过内在指示和良心流入的那类事物;相反,它们通过教导、因而通过听觉流入;换句话说,它们不是从内层,而是从外层,或说不是从里面,而是从外面进入的,并以这种方式在人里面形成它们自己的器皿或接受者。
它们大部分看似真理或说拥有真理的表象,其实并非真理;如那些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它们要么代表,要么表示真理,因而本身不是真理。其中一些甚至是虚假;然而,这些虚假可以充当器皿和接受者。但主里面只有纯全和本质上的真理;因此,这两者之间没有平行和对应,或说就这些表面真理而言,不存在平行和对应。然而,它们仍能被塑造,以充当属天事物,也就是爱和仁的事物的器皿。这些表面真理构成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云,主将仁注入理解力部分,从而形成良心,如前所述(1043节)。
例如,有些人局限于圣言的字义,以为是主把人引入试探,同时折磨他的良心,还以为正因主允许邪恶,所以祂是邪恶的起因,并且祂将恶人扔进地狱等等。这些都不是真理,而是表面真理;由于它们本身不是真理,所以平行和对应并不存在。然而,主把它们原封不动地留在人里面,并以奇迹般的方式通过仁爱调整它们,使它们成为属天事物的器皿。这也适用于敬拜、教义、道德准则,甚至诚实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的偶像。主以同样的方式使这些事物原封不动,同时通过仁爱调整它们,使它们成为器皿。古教会和后来的犹太教会的众多仪式就是这种情形;它们本身无非是完全缺乏真理的仪式,但却被容忍和允许,甚至被规定,因为这些仪式被父母奉为神圣,因而从小就作为真理被植入并铭刻在他们脑海中。
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就是鸟没有劈开这句话所表示的。因为有些东西一旦被植入人的信念,并被视为神圣,只要不违背神性秩序,主就让它们原封不动;尽管平行和对应并不存在,但主仍会调整它们。这些事物就是犹太教会用来献祭的没有劈开的鸟所表示的,因为劈开就是一半对着一半摆列,好叫它们可以充分对应。但由于所论及的这些事物没有充分对应,所以在来世,对那些允许自己被教导的人来说,它们就从意识中被抹除了,真正的真理本身则被植入他们对良善的情感。在犹太教会,正是由于这种代表和含义或象征,鸟才没有劈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带来斑鸠或雏鸽为供物。他要在翅膀那里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利未记1:14, 17)
赎罪祭也是如此(利未记5:7-8)。

属天的奥秘 #2657

2657.“把这婢女

2657.“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这从“赶出去”、“婢女”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赶出去”是指逐出;“婢女”(或女仆、女奴)是指对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情感,因而是指它们里面的良善(参看2567节);“儿子”是指属于该理性的真理(参看264, 489, 533, 1147节)。但与这最初或纯粹的人类理性有关的,只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我在前面许多地方已经阐述并说明,一旦主的神性理性取而代之,祂的最初理性就被逐出;但由于它是此处专门论述的主题,所以有必要再作一个简短的解释。
凡正在重生的人都有两种理性:第一种在重生之前,第二种在重生之后。重生之前的那种理性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的:感官经验、对公众生活和私人生活的问题的反思、公式化的知识或世俗研究、基于并通过这些知识或研究的推理,以及从信之教义,也就是从圣言所获得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但那时,所获得的这些东西都没有上升高于外在或肉体记忆的观念,这些观念相对来说都是非常物质化的。因此,那时,凡这理性所思考的东西,都来自这类物质观念,或为了它思考的东西可以同时被内在视觉,或内眼,也就是真正的理解力的眼睛看到或明白,这类事物的表象就以对比或类比的形式被呈现出来。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或重生之前的理性就具有这种性质。
但重生之后的理性是由主通过对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形成的。主以奇妙的方式将这些情感植入第一种理性的真理;那里一致和支持的事物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然而,剩下的因没有任何用处而与这些情感分离,直到最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以说被聚集成捆。凡不一致,并且无法被赋予生命的事物,可以说都随着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连同对它们的情感的生命成长而逐渐被抛到周边。由此明显可知,第二种理性是什么样。
这些事可通过对比树上的果实来说明。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好比未成熟的果实,这果实逐渐成熟,直到最后它里面结出种子。当它到达开始与树分离的阶段时,它的状态就完满了(对此,参看2636节)。然而,第二种理性,也就是主赋予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那种理性,也好比这果实,只是现在它在好土里,种子周围的果肉都腐烂了;于是这些种子就从核心或至内在部分中发出来,并生根发芽,然后破土而出,长成一棵新树;新树又逐渐发展,直到最后结出新果实,之后扩展成花园和果园,一切都照着它所接受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来进行(参看马太福音13:31-32; 约翰福音12:24)。
既然例子更令人信服,那么就以人重生之前的自我和重生之后的自我为例。一个人通过上述方法所获得的第一种理性使他相信他凭自己,因而凭他的自我思考真理、实行良善。这第一种理性想不到别的,即便它被教导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主。但当他成年后正在重生时,主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便使他开始认为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或来自他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尽管他仍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思考真理(参看1937, 1947节)。这时,他越确认或强化这种观念,就越被带入关于这些事的真理之光,直到最后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此时,属于第一种理性的自我逐渐被分离出去,主赋予这人一个天堂的自我,这个自我就成了他的新理性的自我。
另举一例。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只知道爱自己、爱世界;尽管它听说天堂之爱是完全不同的,但仍对这爱没有任何概念。在这种情况下,当此人行善时,从中所找到的唯一快乐就是,他认为他赢得了人们的好感,或说人们把他视为基督徒,或他从中获得永生的喜乐。然而,主通过重生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开始在良善和真理本身中感受到某种快乐,并被这种快乐打动,不是因为他自己的东西,而是因为良善和真理本身。当被这种快乐引领时,他就会唾弃功德的思想,直到最后憎恶它如某种滔天罪行。这种快乐会在他里面逐渐增长,并变成一种蒙福的快乐,在来世则变成一种极乐,并且就是他的天堂本身。由此清楚可知,这两种理性在一个正在重生的人里面是何情形。
然而,要知道,尽管一个人正在重生,但属于第一种理性的每一个细节仍留在他身上。它只是与第二种理性分离了,主以一种最奇妙的方式实现这种分离。但主将祂的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完全逐出了,以至于丝毫不留,因为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无法与神性共存。因此,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而是在两种本质(即人身或人性本质和神性本质)方面都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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