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2.“只有鸟没有劈开”表示属灵事物没有这种平行和对应。这从“鸟”表示属灵之物(如刚才所述,15:9;1826-1827节)和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没有把鸟从中间劈开,这意味着属灵事物没有这种平行和对应。如前面常说的,属灵事物是指构成信的一切,因而是指一切教义,因为这些被称为信的事物,尽管它们在与仁结合之前并不属于信。这些属灵事物与主之间不存在平行和对应,因为它们不是诸如像爱和仁的事物那样通过内在指示和良心流入的那类事物;相反,它们通过教导、因而通过听觉流入;换句话说,它们不是从内层,而是从外层,或说不是从里面,而是从外面进入的,并以这种方式在人里面形成它们自己的器皿或接受者。
它们大部分看似真理或说拥有真理的表象,其实并非真理;如那些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它们要么代表,要么表示真理,因而本身不是真理。其中一些甚至是虚假;然而,这些虚假可以充当器皿和接受者。但主里面只有纯全和本质上的真理;因此,这两者之间没有平行和对应,或说就这些表面真理而言,不存在平行和对应。然而,它们仍能被塑造,以充当属天事物,也就是爱和仁的事物的器皿。这些表面真理构成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云,主将仁注入理解力部分,从而形成良心,如前所述(1043节)。
例如,有些人局限于圣言的字义,以为是主把人引入试探,同时折磨他的良心,还以为正因主允许邪恶,所以祂是邪恶的起因,并且祂将恶人扔进地狱等等。这些都不是真理,而是表面真理;由于它们本身不是真理,所以平行和对应并不存在。然而,主把它们原封不动地留在人里面,并以奇迹般的方式通过仁爱调整它们,使它们成为属天事物的器皿。这也适用于敬拜、教义、道德准则,甚至诚实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的偶像。主以同样的方式使这些事物原封不动,同时通过仁爱调整它们,使它们成为器皿。古教会和后来的犹太教会的众多仪式就是这种情形;它们本身无非是完全缺乏真理的仪式,但却被容忍和允许,甚至被规定,因为这些仪式被父母奉为神圣,因而从小就作为真理被植入并铭刻在他们脑海中。
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就是鸟没有劈开这句话所表示的。因为有些东西一旦被植入人的信念,并被视为神圣,只要不违背神性秩序,主就让它们原封不动;尽管平行和对应并不存在,但主仍会调整它们。这些事物就是犹太教会用来献祭的没有劈开的鸟所表示的,因为劈开就是一半对着一半摆列,好叫它们可以充分对应。但由于所论及的这些事物没有充分对应,所以在来世,对那些允许自己被教导的人来说,它们就从意识中被抹除了,真正的真理本身则被植入他们对良善的情感。在犹太教会,正是由于这种代表和含义或象征,鸟才没有劈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带来斑鸠或雏鸽为供物。他要在翅膀那里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利未记1:14, 17)
赎罪祭也是如此(利未记5:7-8)。
2715.这里有两个奥秘:第一,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第二,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关于第一个奥秘,即: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个奥秘从前面(2708节)关于对比属天人和属灵人的状态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两种状态的对比使得这种模糊变得显而易见。对属天人来说,良善本身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光从那里进入理解力部分。但对属灵人来说,整个意愿部分都被毁灭了,以致他们根本没有来自意愿的良善;因此,主才将良善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124, 2256节)。拥有生命的,主要是人心智的意愿部分,理解力部分则从意愿获得生命。因此,既然对属灵人来说,意愿部分已经被如此毁灭,以至于无非是邪恶,而邪恶持续不断地从意愿部分流入理解力部分,也就是流入思维,那么很明显,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那里的良善是模糊的。
这就是为何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主,因而没有作为一切敬拜中的基本要素和良善从主流入的渠道的那种谦卑,因为一颗傲慢的心永远不能从主获得良善,唯有一颗谦卑的心才能。属灵人也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他们的邻舍,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断从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流入,模糊了那爱的良善。凡对此进行反思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他在帮助别人时,为的是世俗的目的;因此,他可能不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却仍在思想回报,要么从他所帮助的人那里得到回报,要么在来世从主那里得到回报;他的良善就这样被邀功的思想,或欠他东西的感觉玷污了。还有一个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即:每当行了什么善事时,他若能叫人知道,从而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处于其生命的快乐了。但属天人爱邻胜己,从不思想回报,也不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上。
此外,与属灵人同住的良善因说服性的信仰而变得模糊;这些说服性的信仰是各种假设或原则的产物,而各种假设或原则同样来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至于他们在信的问题上的说服性信仰是何性质,可参看前文(2682, 2689e节)。这也是来自其心智意愿部分的邪恶的流注的产物。
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不像属天人那样从任何感知来认识真理,而是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以及他生来所进入的教义来认识真理。当他添加了他自己和自己想法的某种东西时,感官及其错觉并理性及其表象,或说感官印象和逻辑能力通常占上风,使他几乎不能像属天人那样承认任何纯粹的真理。尽管如此,主仍将良善植入那些看似真理的事物,即便这些真理是纯粹的错觉或真理的表象。不过,这良善会因这类真理而变得模糊,因为良善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这就像阳光照到物体上。接受光的物体的性质使这光在那里看上去有某种颜色。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适宜和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美丽的;但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不适宜,因而是不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丑陋的。良善本身以同样的方式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一种具体性质。
这个奥秘还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人不知道邪恶是什么。他几乎不相信除了违反十诫的行为外还有其它邪恶存在,也没有意识到情感和思维的无数邪恶,又不反思它们,或称其为邪恶。凡恶欲和放纵带给他的快乐,他都视之为良善,而不是别的。他实际上追求并赞成爱自己的快乐,还为之辩解;殊不知,这些快乐影响、塑造他的灵,他在来世会完全变成这个样子。
这一切反过来表明,属灵人不知道良善是信的本质,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本质上的爱和仁,即便整部圣言几乎只论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至于被他视为本质的信,除非他通过大量生活经历确认了它,否则他所知道的,就是讨论它是不是真的。属天人从来不讨论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并感觉它是真的。这就是为何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因为属天人拥有真理本身,而属灵人却争论它的正确性,或说属天人就处于属灵人所争论的真理本身。属天人因拥有真理本身,所以能从这真理看见属于它的无数事物,因而从光可以说看见整个天堂。但属灵人却争论真理的正确性,所以只要这样争论,他们就无法抵达属天人之光的最远边界,更不用说凭他们的光看见任何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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