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50.“我也要审判”表示察罚和审判,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审判”或“判决”不是指某种最后的审判,如大多数人所以为的那样,也就是说,天地都要过去,然后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被创造出来,如先知书和启示录中所说的(以赛亚书65:17; 66:22; 启示录21:1节);因此,一切都要毁灭。这种观念传播得如此广泛,甚至占据了最有学识之人的头脑,以致他们也以为死人直到那时才会复活。结果,由于这个时间已经预言,然而自预言以来过了那么多世纪,他们仍没有看见它发生或即将发生,所以他们安心地确认没有这种事,因此他们不会复活。然而,要知道,最后的审判,或天地的毁灭不是指这种事。根据字义,意思的确是这样;但根据内义,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根据内义,最后的审判是指教会的末期,将要毁灭的天地是指教会的内在和外在敬拜,当仁不存在时,教会就不再是一个教会。
当一切仁和信都灭绝,感知不存在时,对上古教会的最后审判就发生了,这种情况出现在大洪水之前。前面(创世记6-8章)所描述的大洪水本身是对上古教会的最后审判;那时,天地,也就是教会过去了;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也就是一个新教会被创造出来,该教会被称为古教会,前面也论述了它。古教会也有自己的末期,即一切仁都变得冷淡,一切信都变得黑暗的时候,大约在希伯时代。这个时期就是对古教会的最后审判,这就是那过去的天地。
新天和新地则是希伯来教会,该教会同样有自己的末期,或最后的审判,就是它变成偶像崇拜的时候。然后,一个新教会在雅各的后代中间兴起,被称为犹太教会,这个教会纯粹是仁和信的代表。在犹太教会,也就是雅各的后代当中,既没有仁,也没有信,因而没有教会,只有一个教会的代表,因为主在天上的国与地上任何真教会的直接交流已经变得不可能,因此一种间接交流通过代表实现。这个所谓的教会,其末期或它的最后审判就是主降世的时候,因为那时,代表终止了,也就是说,祭祀和类似仪式终止了;为使这些仪式终止,犹太人被逐出迦南地。
此后,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即一个新教会被创造出来;这个新教会必须被称为初期教会或新生(基督)教会,由主开始,后来逐渐发展壮大,并且起初是拥有仁和信的。主在福音书预言了该教会的毁灭,约翰在启示录也预言了;被称为最后审判的,正是这次毁灭。倒不是说天地即将毁灭,而是说一个新教会将在全球某个地区兴起。而现存教会和犹太人一样,会继续停留在它的外在敬拜中。众所周知,犹太人的敬拜根本没有仁和信,也就是说,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总体上的最后审判就讲这么多了。
具体来说,每个人死后立即就有一次最后的审判,因为那时他进入来世;在那里,一旦进入他在肉身中所拥有的生命,他就会接受审判,或判为死,或判为生。还有一种涉及每个细节的最后审判,因为对一个被判为死的人来说,每一个细节都定他的罪;事实上,其思维和意愿的细节,甚至最小细节,无不反映他的最后审判,并把他拖向死亡。同样,对一个被判为生的人来说,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细节都呈现出其最后审判的形像,并把他带向生命。因为人总体上如何,其思维和情感的每个细节就如何。这些就是最后的审判所表示的事。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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