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874

1874.在与善灵交

1874.在与善灵交谈时,我说,圣言中的许多事物,甚至比任何人所能相信的还要多的事物,是照着表象和感官错觉来说的,如:耶和华向恶人发怒,发震怒、烈怒;以摧毁和灭绝他们为乐,甚至杀害他们。但圣言之所以说这些话,是为了避免打碎人们的自我错觉和恶欲,从而把它们转向新的方向。因为不说让别人明白的话,也就是不根据表象、错觉和谬论说话,就像把种子撒在水里,并且就是在说会立刻被拒绝的话。尽管如此,照着表象和错觉所说的这些话仍可以充当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总体器皿,因为一些真理可以被引入它们。首先是这一真理:一切事物皆来自主;接着是这一真理:主虽允许事情发生,但一切邪恶皆来自魔鬼灵;然后是这一真理:主规定并安排,邪恶应当转变为良善;最后是这一真理: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因此,字义随着上升而逐渐消失,并变得属灵,然后变得属天,最后变成神性。

属天的奥秘 #9637

9637.“一个板宽

9637.“一个板宽一肘半”表源于它的真理,其量足以实现联结。这从“一肘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肘半”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参看9487-9489节),因而也指足量,因为这是完整或完全的东西。这真理之所以源于它,也就是源于“皂荚木作的板”所表示的良善(9634, 9635节),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良善没有真理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真理没有良善则无法存在,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存在。赋予良善的形状能使这良善显现或被看见,赋予真理的存在则使这真理拥有真实的存在。它们就像火焰和光;火焰没有光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因此,它发出光,以使自己显现或被看见;光没有火焰则不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意愿没有理解力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理解力没有意愿就不存在。爱和信的情况与良善和真理,或火焰和光,或意愿和理解力的极为相似。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植根于爱的信;人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此外,爱是生命的火焰或火,信是生命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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