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十六章
前 言
(拉丁文第二卷)
1886.拉丁文第二卷的各章(16-21章)都是单独出版的。所以,这段前言可以说只在第16章前面。另一段前言出现在第18章前面。第一卷解释了《创世记》的十五个章节,阐明了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还被允许在每一章的两头附上我在灵人界和天使天堂的所见所闻。在接下来的第二卷中,我同样将类似的事附在每一章的两头。附在第16章的(1966–1983节),是“异象和梦境”,包括圣言中所描述的预言性质的梦。我知道,很少有人会相信有人能看见存在于来世的事物,并由此能报告关于死后灵魂状态的任何事;因为很少有人相信复活,在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当中,相信复活的人甚至比单纯的人当中的更少。事实上,他们只是嘴上说他们会复活,因为信之教义就是这么教导的,但他们从心里否认复活。
有些人竟公然宣称,除非有人从死里复活,他们看见、听见并摸到那人,否则他们不会相信。然而,如果他们真的做到这一点,那么这种事必为每个人成就;而事实上,像这种从心里否认的人仍然不会因此而信服,因为成千上万个反对的理由会一涌而入,使他铁了心否认。有些人会说,他们相信他们会复活,但要等到最后审判之日;对此,他们已经形成这种观念:到那时,可见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会灭亡。然而,他们已经徒然等待那日这么多世纪了,所以也陷入怀疑。蒙主的神性怜悯,在第17章末尾(2117–2133节),我将概述圣言中提到的最后审判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当今基督教界都是些什么人。马太福音(22:23等)提到的撒都该人公开否认复活;然而,他们也比如今那些声称不否认复活,因为如前所述,信之教义就是这么教导的,但却从心里否认复活的人更好一些。他们的话违背他们的信仰,他们的信仰违背他们的话。为防止他们进一步确认这种虚假观念,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还在这个世界的肉身中时就在来世的灵里(因为一个人就是一个穿着肉身的灵),并在来世与死后不久复活的灵魂交谈;事实上,我被允许与几乎所有已经死亡,并且他们活在肉身时我就认识的人交谈。数年来,我也日复一日地与灵人和天使交谈,看到那里令人惊叹的景象,这些景象从未进入任何人的想象。在这些经历中,我决没有受到迷惑,或说这些经历没有任何幻觉。
许多人断言,如果有人从来世回到他们面前,他们就会相信,所以现在我们可以拭目以待,看看他们能不能被说服,即使他们的心很硬。我可以肯定这一点: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来世的人是最坏的,他们仇恨邻舍,仇恨信仰,否认主(因为在来世,是心在说话,而不是嘴在说话),更不用提这一事实了: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沉迷于通奸,是更坏的奸淫者。由于天堂由此开始远离教会里的人,所以显而易见,教会的末日就在眼前,如我所确切得知的。关于圣言的内义,即内义是什么,是何性质,可参看第一卷和本卷的阐述和说明(第一卷:1–5, 64, 65, 66, 167, 605, 920, 937, 1143, 1224, 1404, 1405, 1408, 1409, 1502e, 1540, 1659, 1756, 尤其1767–1777和1869–1879, 以及1783, 1807节;本卷:1886-1889节)。
注:第一卷和第二卷是指拉丁文的第一、二卷。
1886a.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夏甲和以实玛利。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夏甲和以实玛利在内义上代表并表示什么,因为这个世界,甚至学术界至今仍以为圣言的历史仅仅是历史,不包含任何更深层的东西在里面。尽管人们说,圣言的一点一划都是神启的;但他们没有进一步的意思,仅仅是说,这些历史事件是神披露的,与信之教义有关的具有教义性质的事物可以从这些历史事件中提取出来,对教师和学生都有用。这些历史因是神启的,故对人类心智有神性力量,并产生比其它所有历史都更好的效果。然而,就本身而言,这些历史事件对人的改进几乎没什么作用,对他的永生则根本没有任何作用,因为在来世,它们都会被遗忘,也就是说,历史细节都会从记忆中被抹除。事实上,在来世,知道撒莱把婢女夏甲送给亚伯兰,或知道以实玛利,甚至亚伯兰有什么益处呢?为了进入天堂并享受它的喜乐,也就是永生,除了属于主并来自主的事物外,灵魂并不需要任何东西。圣言正是为这些事物而存在的,这些就是包含在圣言内层里面的事物。
4730.“我们且看他的梦将来怎么样”表关于祂的宣告因他们的算计而变得虚假,并被他们视为虚假。这从“梦”的含义清楚可知,“梦”是指宣告(4682节)。由于这些宣告在他们眼里看似虚假(4726, 4729节),故“梦”在此表示关于神性真理的宣告,尤表这一宣告:主的人身是神性;按照他们观点,这些宣告是错的、假的。它们还被他们视为虚假,这一事实由他们说:“我们且看他的梦将来怎么样”来表示。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宣告被坚持唯信的信徒看似并继续看似虚假,这一事实从刚才所述(4729e节)可以看出来;因为由恶欲的生命所产生的确认并没有其它表现。
恶欲的生命之所以导致对虚假的确认,还因为他不知道何为天堂,或何为地狱,也不知道何为对邻之爱,何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即便他们知道这些事,事实上仅仅是想知道,他们的思维也完全不同。如今,除了认为对邻之爱就是将自己所拥有的给予穷人,用自己的财富帮助别人,竭尽所能地向他行善,不管他是好是坏之外,谁还知道别的?并且他若真的这样做,就会丧失自己的财富,让自己陷入穷困潦倒,所以便弃绝仁爱的教义,转而信奉信仰的教义;然后用许多观念来让自己确认反对仁爱;如用这一观念:他生在罪中,因而根本无法凭自己行任何良善;即便做出仁爱或虔诚的行为,也不可避免地将功德置于其中。当他一方面这样思考,另一方面又被恶欲的生命驱使时,就会使自己站到那些声称唯信得救之人那一边。他因如此行而更加确认这个观念,直到确信仁爱的行为并不是得救所必需的。一旦这些观念被明确下来,他就很容易陷入一种新的观念,即:由于这就是人的本性,所以主提供了被称为信的得救方法;最终陷入这种观念:即便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他也会得救,只要他满怀信心或信靠地声称神因顾念圣子为祂所受的苦难而怜悯他,完全无视主在约翰福音(1:12,13)和其它许多地方所说的话。正因如此,唯信才在众教会被公认为本质要素。不过,唯信并未以这种方式处处得到承认,因为教区牧师没有因传讲唯信得到什么,只因传讲行为而有所得。
不过,这些人若知道何为对邻之仁,就永远不会陷入教义的这种虚假。仁爱的基本要求就是在涉及自己的职责或职能的一切事上行事正直、公正。例如,一个法官若依法惩治作恶者,而不是出于热情行事,就是受对邻之仁驱使;因为他渴望那个人重新改造,因而渴望他得益处,还想要对社会和他的国家好。他惩治作恶者是为了防止他继续危害社会;因此,如果作恶者得到改造,他就能爱他,就像父亲爱他所惩罚的儿子那样。他便这样爱社会和他的国家,而整体上的社会和国家就是他的邻舍。其它例子也一样。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充分讨论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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