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十六章
前 言
(拉丁文第二卷)
1886.拉丁文第二卷的各章(16-21章)都是单独出版的。所以,这段前言可以说只在第16章前面。另一段前言出现在第18章前面。第一卷解释了《创世记》的十五个章节,阐明了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还被允许在每一章的两头附上我在灵人界和天使天堂的所见所闻。在接下来的第二卷中,我同样将类似的事附在每一章的两头。附在第16章的(1966–1983节),是“异象和梦境”,包括圣言中所描述的预言性质的梦。我知道,很少有人会相信有人能看见存在于来世的事物,并由此能报告关于死后灵魂状态的任何事;因为很少有人相信复活,在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当中,相信复活的人甚至比单纯的人当中的更少。事实上,他们只是嘴上说他们会复活,因为信之教义就是这么教导的,但他们从心里否认复活。
有些人竟公然宣称,除非有人从死里复活,他们看见、听见并摸到那人,否则他们不会相信。然而,如果他们真的做到这一点,那么这种事必为每个人成就;而事实上,像这种从心里否认的人仍然不会因此而信服,因为成千上万个反对的理由会一涌而入,使他铁了心否认。有些人会说,他们相信他们会复活,但要等到最后审判之日;对此,他们已经形成这种观念:到那时,可见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会灭亡。然而,他们已经徒然等待那日这么多世纪了,所以也陷入怀疑。蒙主的神性怜悯,在第17章末尾(2117–2133节),我将概述圣言中提到的最后审判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当今基督教界都是些什么人。马太福音(22:23等)提到的撒都该人公开否认复活;然而,他们也比如今那些声称不否认复活,因为如前所述,信之教义就是这么教导的,但却从心里否认复活的人更好一些。他们的话违背他们的信仰,他们的信仰违背他们的话。为防止他们进一步确认这种虚假观念,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还在这个世界的肉身中时就在来世的灵里(因为一个人就是一个穿着肉身的灵),并在来世与死后不久复活的灵魂交谈;事实上,我被允许与几乎所有已经死亡,并且他们活在肉身时我就认识的人交谈。数年来,我也日复一日地与灵人和天使交谈,看到那里令人惊叹的景象,这些景象从未进入任何人的想象。在这些经历中,我决没有受到迷惑,或说这些经历没有任何幻觉。
许多人断言,如果有人从来世回到他们面前,他们就会相信,所以现在我们可以拭目以待,看看他们能不能被说服,即使他们的心很硬。我可以肯定这一点: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来世的人是最坏的,他们仇恨邻舍,仇恨信仰,否认主(因为在来世,是心在说话,而不是嘴在说话),更不用提这一事实了: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沉迷于通奸,是更坏的奸淫者。由于天堂由此开始远离教会里的人,所以显而易见,教会的末日就在眼前,如我所确切得知的。关于圣言的内义,即内义是什么,是何性质,可参看第一卷和本卷的阐述和说明(第一卷:1–5, 64, 65, 66, 167, 605, 920, 937, 1143, 1224, 1404, 1405, 1408, 1409, 1502e, 1540, 1659, 1756, 尤其1767–1777和1869–1879, 以及1783, 1807节;本卷:1886-1889节)。
注:第一卷和第二卷是指拉丁文的第一、二卷。
1886a.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夏甲和以实玛利。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夏甲和以实玛利在内义上代表并表示什么,因为这个世界,甚至学术界至今仍以为圣言的历史仅仅是历史,不包含任何更深层的东西在里面。尽管人们说,圣言的一点一划都是神启的;但他们没有进一步的意思,仅仅是说,这些历史事件是神披露的,与信之教义有关的具有教义性质的事物可以从这些历史事件中提取出来,对教师和学生都有用。这些历史因是神启的,故对人类心智有神性力量,并产生比其它所有历史都更好的效果。然而,就本身而言,这些历史事件对人的改进几乎没什么作用,对他的永生则根本没有任何作用,因为在来世,它们都会被遗忘,也就是说,历史细节都会从记忆中被抹除。事实上,在来世,知道撒莱把婢女夏甲送给亚伯兰,或知道以实玛利,甚至亚伯兰有什么益处呢?为了进入天堂并享受它的喜乐,也就是永生,除了属于主并来自主的事物外,灵魂并不需要任何东西。圣言正是为这些事物而存在的,这些就是包含在圣言内层里面的事物。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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