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创世记16:1-16
1.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没有为他生孩子。她有一个埃及婢女,名叫夏甲。
2.撒莱对亚伯兰说,看哪,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婢女同房,也许我可以从她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声音。
3.于是,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之后,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她的埃及婢女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4.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她的主母在她眼里就被小看。
5.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婢女送到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我便在她眼里被小看;愿耶和华在你我之间判断。
6.亚伯兰对撒莱说,看哪,你的婢女在你手中;在你眼里怎样好,你就怎样待她吧。撒莱羞辱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7.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的水泉旁,在往书珥路上的泉旁遇见她。
8.就说,撒莱的婢女夏甲,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她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9.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10.耶和华的使者又对她说,我必使你的种极其繁多,多到不可胜数。
11.耶和华的使者再对她说,看哪,你怀着孩子,必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
12.他必是个野驴人;他的手要攻打众人,众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对面。
13.她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你是看见我的神;因为她说,在这里我也在看见我的那一位后面看见吗?
14.所以,她称那泉为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看哪,这泉就在加低斯和巴列之间。
15.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夏甲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实玛利。
16.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是个八十六岁的人。
概览
1890.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第一理性,该理性通过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流注而孕育。内在人是“亚伯兰”;而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是“埃及婢女夏甲”;两者所生的理性是“以实玛利”。此处描述了该理性的性质;后面进一步描述了它(21章),那里说,当以撒所代表的主的神性理性出生后,它就被逐出家门。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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