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95.“她有一个埃及婢女”表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这从“婢女”和“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主母或女主人的撒莱代表并表示与良善相联的真理,如前所述(1892节)。与良善相联的真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直觉真理或真正理解的真理,而理性真理在此之下,因而更低级。这理性真理是从知识和认知,或世俗学问和宗教知识中生出的,而这些知识和认知已经被对应于它们的情感复活了。这种情感因是外在人的一部分,故理应服侍属于至内在人的直觉真理,如同婢女服侍她的主母,或女仆服侍她的女主人。因此,这种情感就是“婢女夏甲”所代表和表示的。
没有人能清楚理解关于这些事所说的话,除非他知道何为真正意义上的直觉真理或说真正理解的真理,以及理性人如何出生,即:理性人是从作为父亲的内在人和作为母亲的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生出的。因为没有这两者的结合,理性是不可能产生的。理性不是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知识和认知,或说世俗学问和宗教知识,而是从对它们的情感中生出的,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没有人能变得理性,除非这些知识和认知的某种快乐或对它们的情感在他里面燃烧。情感构成母亲般的生命本身,或说是扮演母亲角色的实际生命,而这情感里面的属天和属灵之物本身构成父亲般的生命,或说是扮演父亲角色的实际生命。因此,一个人的情感的程度和品质决定了在他里面发展的理性的程度和品质。换句话说,情感越强烈,这个人就变得越理性;情感越高尚,理性就越好。这些知识或事实和认知本身无非是死物,或工具因,它们被属于情感的生命复活。这就是每个人的理性人是如何孕育的。婢女之所以是埃及人,经上之所以提到这个事实,是因为“埃及”表示记忆知识,如前所示(1164, 1165, 1186, 1462节)。
2628.“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以及“起名”、“儿子”和“为他所生”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天神性或神性良善,如前面多次论述的;“起名”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儿子”是指理性(参看2623节);“为他所生”是指从神性显现。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几句话向那些拥有内义的人揭示了三个奥秘:第一,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本身显现,如本节进一步所论述的;第二,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祂出生,因此就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50; 3:16, 18, 35-36; 5:19-27; 6:69; 9:35; 10:36; 11:27; 14:13-14; 17:1; 20:31;同样在其它福音书);第三,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是耶和华的“名”,也就是祂的性质或品质(参看约翰福音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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