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01.“也许我可以从她被建立”表示理性以这种方式出生的可能性,这从当论及重生时,“被建立”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无需进一步解释。“撒莱”表示作为妻子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如前所述(1402, 1468-1469, 1475, 1495, 1895节)。居于至内层的直觉真理完全无法生育,就像没有子女的母亲,因为还没有它可以流入的任何理性,或还没有任何理性使得它可以通过这理性流入。没有作为媒介的理性,直觉真理就无法将任何真理带到外在人,这可从小孩子的情形清楚看出来。小孩子在吸收宗教知识之前,根本看不到任何真理。但如前所述,他们更好、更完美地获得知识,居于至内层或良善的直觉真理就能更好、更完美地被交流。
撒莱所代表的直觉真理就是通过天堂,因而经由一条内在途径流入的属灵之物本身。它住在每个人里面,并不断找出我们通过感官获得并被植入记忆的知识。人意识不到自己里面的这种直觉真理,因为它太纯粹了,以至于我们模糊的思维方式感知不到它。它就像一种光,照亮心智并赋予学习、思考和理解的能力。理性只能通过撒莱所代表的直觉真理的流注产生,故在各个方面必像它的儿子。当理性从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尤其从产生这些真理的良善形成时,它是一个真正的儿子。在此之前,它也被承认为儿子,但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儿子,只是一个由婢女所生的儿子。尽管如此,它仍被收养,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可以从她被建立”。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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