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906

1906.“亚伯兰在

1906.“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之后”表示主给自己所获得并且这种理性被孕育所藉由的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之余剩。这从“十”的含义清楚可知,“十”是指余剩,如前所述(576节)。至于余剩是什么,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468, 530, 560, 561,660,661, 798, 1050节),即:它们都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状态;从人的童年初期开始,直到他生命的结束,主将这些状态作为礼物赐给他。它们被储存在他里面以备他死后生活所用,因为在来世,他生命的所有状态都会一一返回,那时他通过主所赐予他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而经历调和。因此,一个人活在肉身时所接受的余剩,也就是他所获得的良善和真理越多,他其余的状态返回时似乎越快乐、越美丽。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谁都能清楚看出事情真的是这样。当一个人出生时,他凭自己没有丝毫良善,而是完全被遗传之恶玷污。一切良善,如他对父母、保姆和玩伴的爱,都是流入的,这种流注来自纯真。这些就是从主通过纯真和平安的天堂,也就是至内层天堂流入的事物,这就是人在很小的时候充满它们的方式。
后来,当他长大时,这种小孩子的良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就一点一点地褪去;他越是融入这个世界,就越进入世界的感官享受和快乐,从而越陷入邪恶;并且儿童早期的天堂事物或良善在同等程度上开始消退。然而,它们仍留在人身上;这些状态会调和他后来给自己所披上或获得的状态。没有它们,一个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因为恶欲或邪恶的状态若不通过对良善的情感状态被调和,将比任何动物的邪恶都更残暴、更可怕。被称为余剩的,就是这些良善的状态;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将这些余剩作为礼物赐给他,并植入他的自然禀性。
在以后的生活中,他还被赐予新的状态;但这些状态与说是良善的状态,不如说是真理的状态,因为随着逐渐长大,他吸收真理,这些真理以同样的方式被储存在他的内层人里面。凭借这些余剩,也就是由来自主的属灵事物的流注所生的真理的余剩,人拥有思考的能力,也有理解何为文明道德生活的良善和真理,以及接受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真理的能力。然而,他若不凭借童年早期接受的良善的余剩,就没有做到这一切的能力。人完全没有意识到余剩的存在,不知道它们就储存在人里面,在他的内层理性心智中,因为他以为任何东西都不是从他外面进来的;相反,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到来的,或天生就在他里面,是他与生俱来的;因此,当他还是个婴孩时,这一切就都存在于他里面了;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圣言在许多地方论到余剩,它们表示人变成一个人所藉由的那些状态,唯独主作工。
然而,主的余剩是祂为自己所获得的一切神性状态,祂用这些状态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属于主的余剩决不能与属于人的余剩相提并论,因为后者不是神性,而是人性。属于主的余剩就是“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所表示的。当天使听到圣言时,他们不知道数字“十”是什么;但世人一提到十,他们马上想到余剩,因为在圣言中,“十”和“十分之一”表示余剩,这从前面的说明(576, 1738节)清楚看出来。当天使感知到“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时,他们就会想到主,同时想到主在世时拥有的余剩所表示的无数事物。

属天的奥秘 #3974

3974.“请你把(

3974.“请你把(我的)女眷给我”表对真理的情感属于属世层,“孩子”表由这些情感所生的真理也是。这从“女眷”或“妻子”或“女人”和“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女眷”(females或womenfolk)或“妻子”或“女人”是指对真理的情感,他的妻子或女人“利亚”是指对外在真理的情感,“拉结”是指对内在真理的情感,如前面频繁所述;“孩子”(children)是指由这些情感所生的真理;因为“儿子”表示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由这些女眷所生的孩子表示源于这些情感的真理。古人有这样一条规矩:给奴仆的女人属于他们所服侍的主人,他们所生的孩子也是,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出埃及记21:2, 4)
由于这也是古教会的一条规矩,因而为拉班所知,所以他索要雅各的女眷和孩子,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下一章:
拉班对雅各说,这女儿是我的女儿,这儿子是我的儿子,这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你所看见的都是我的。(创世记31:43);
雅各知道这个规矩,所以他才对拉班说“请你把我的女眷和孩子给我”。如所引用摩西五经的章节所说的这个规矩就代表了内在人或理性人的权利,即它有权得到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与真理。因为奴仆代表属世人的真理,就是诸如纯正真理被注入之前,起初所存在的那种真理。起初所获得的真理并非真理,只是表面上看似真理。尽管如此,它仍作为借以引入纯正真理与良善的方法而服务,如前面所示。因此,一理良善与真理通过起初获得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它所提供的服务而被注入,就它就会被抛弃;而以这种方式所获得的纯正良善与真理则保留下来。正是由于这种代表的缘故,关于奴仆的这条律法才会被制定。
不过,至于雅各,他不是被买来的奴仆,乃是比拉班出身还要高贵的人。他本人,也就是说雅各,通过自己所提供的服务买了拉班的女儿,因而也买了她们所生的孩子;这些人是他的工价。所以,拉班对他们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另外,“希伯来奴仆”表示服务于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真理,他的“妻子或女人”表示对属世良善的情感。但雅各的地位不同于奴仆的。雅各代表属世真理的良善,他的“女眷或妻子”则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拉班所代表的,也不同于上述关于希伯来奴仆律法中的主人所代表的。也就是说,他不代表理性层,而是代表旁系良善(参看3612, 3665, 3778节),旁系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并非纯正的良善,只是表面上看似纯正,是用来服务于引入真理的(3665, 3690节),这些真理因此是雅各的。
诚然,极少有人理解此处所陈述的细节,因为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属世层的真理与良善,而它们不同于理性层的真理与良善。人们更不知道并不纯正、只是表面上看似纯正的良善与真理可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尤其在重生之初。尽管如此,由于这些细节就包含在这些话的内义中,也包含在接下来关于拉班羊群的那些话的内义中,而雅各就是从拉班的羊群中为自己获得羊群的,所以它们不应该被默然忽略过去。或许有些人理解它们。凡强烈渴望知道这类事,也就是处于对属灵的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之人都会在这类问题上得到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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