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06.“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之后”表示主给自己所获得并且这种理性被孕育所藉由的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之余剩。这从“十”的含义清楚可知,“十”是指余剩,如前所述(576节)。至于余剩是什么,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468, 530, 560, 561,660,661, 798, 1050节),即:它们都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状态;从人的童年初期开始,直到他生命的结束,主将这些状态作为礼物赐给他。它们被储存在他里面以备他死后生活所用,因为在来世,他生命的所有状态都会一一返回,那时他通过主所赐予他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而经历调和。因此,一个人活在肉身时所接受的余剩,也就是他所获得的良善和真理越多,他其余的状态返回时似乎越快乐、越美丽。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谁都能清楚看出事情真的是这样。当一个人出生时,他凭自己没有丝毫良善,而是完全被遗传之恶玷污。一切良善,如他对父母、保姆和玩伴的爱,都是流入的,这种流注来自纯真。这些就是从主通过纯真和平安的天堂,也就是至内层天堂流入的事物,这就是人在很小的时候充满它们的方式。
后来,当他长大时,这种小孩子的良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就一点一点地褪去;他越是融入这个世界,就越进入世界的感官享受和快乐,从而越陷入邪恶;并且儿童早期的天堂事物或良善在同等程度上开始消退。然而,它们仍留在人身上;这些状态会调和他后来给自己所披上或获得的状态。没有它们,一个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因为恶欲或邪恶的状态若不通过对良善的情感状态被调和,将比任何动物的邪恶都更残暴、更可怕。被称为余剩的,就是这些良善的状态;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将这些余剩作为礼物赐给他,并植入他的自然禀性。
在以后的生活中,他还被赐予新的状态;但这些状态与说是良善的状态,不如说是真理的状态,因为随着逐渐长大,他吸收真理,这些真理以同样的方式被储存在他的内层人里面。凭借这些余剩,也就是由来自主的属灵事物的流注所生的真理的余剩,人拥有思考的能力,也有理解何为文明道德生活的良善和真理,以及接受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真理的能力。然而,他若不凭借童年早期接受的良善的余剩,就没有做到这一切的能力。人完全没有意识到余剩的存在,不知道它们就储存在人里面,在他的内层理性心智中,因为他以为任何东西都不是从他外面进来的;相反,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到来的,或天生就在他里面,是他与生俱来的;因此,当他还是个婴孩时,这一切就都存在于他里面了;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圣言在许多地方论到余剩,它们表示人变成一个人所藉由的那些状态,唯独主作工。
然而,主的余剩是祂为自己所获得的一切神性状态,祂用这些状态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属于主的余剩决不能与属于人的余剩相提并论,因为后者不是神性,而是人性。属于主的余剩就是“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所表示的。当天使听到圣言时,他们不知道数字“十”是什么;但世人一提到十,他们马上想到余剩,因为在圣言中,“十”和“十分之一”表示余剩,这从前面的说明(576, 1738节)清楚看出来。当天使感知到“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时,他们就会想到主,同时想到主在世时拥有的余剩所表示的无数事物。
4015.“将皮剥成白纹,使枝子露出白的来”表由真理的内在能力所产生的排序。这从“剥皮”和“剥”,以及“白”和“枝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剥皮”(stripping)和“剥”(strips)是指剥掉外在真理,以便让内在真理露出来,因而如同裸露或剥皮;“白”是指真理(3993, 4007节);“枝子”(rod,即杖或棍)是指能力(4013节),在此是指内在能力,因为枝子在树皮下面。由真理的内在能力所产生的排序是指内层人作用于外层人,也就是属灵人作用于属世人的能力。属世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排序皆出自属灵人,也就是从主经由属灵人,事实上经由那里的真理而来。因为主流入属灵人或内层人的良善;并且是经由那里的真理流入属世人。但主并非直接经由良善流入属世人,除非这人已经重生。因此,属世人里面的一切排序,都是由内层人产生的。属世层,即属世人绝无可能以其它任何方式被排序,也就是重生。
这种排序是由内层人产生的,这一事实从人对真理的承认明显可知。除非内层人作出这种承认,否则它就不是承认;除非良知也作出这种承认,就是由内层人,以及觉察所作出的对真理的承认,否则它不是承认。由于这种排序是由内层人通过真理产生的,故能力被归于真理,并被归于表示能力的“杖”,以及也表示能力的“手”(3091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得到证实。不是说真理凭自己拥有能力,拥有能力的是良善,因而是出自良善的真理,也就是从主经由良善而来的真理。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由真理的内在能力所产生的排序是什么意思。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所表示的是祂自己的能力;事实上,神性拥有自己的能力,因为这能力并非出自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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