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11.“她见自己有孕,她的主母在她眼里就被小看”表示这理性在孕育时就轻视与良善联合的真理本身。这从“主母”或撒莱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母”或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理性在孕育之初不可能承认直觉真理或属灵真理是真理,因为有许多谬念和表象粘附于这理性:谬念是由对世界和自然界的无知产生的,或说来自取自世界和自然界的记忆知识;而表象是由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知识产生的;它们都不是真理。
例如,这是一个直觉真理:一切生命皆来自主。但孕育之初的理性并不理解这个真理,而是以为它若不凭自己活着,就根本不会有生命;事实上,甚至对不同的说法感到愤怒,如我经常从仍紧紧抓住感官幻觉不放的灵人那里所发现的那样。
这是一个直觉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但孕育之初的理性不理解这个真理,因为它感觉它们好像来自它自己,还以为如果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它自己,它就不能思想良善和真理,更不用说行出它们了;如果它们真的来自另一个源头,它就会放弃自己的努力,一直等着流注。
这是一个直觉真理: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甚至没有一丁点邪恶。孕育之初的理性也不相信这个真理,而是以为邪恶也来自主,因为祂掌管一切;并且主是全能和全在,是良善本身,却没有废除对地狱里的恶人的惩罚,所以是主愿意惩罚恶人;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行恶,也不愿任何人受到惩罚。
这是一个直觉真理:属天人从主那里拥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但孕育之初的理性要么彻底否认感知的存在,要么认为一个人若是从别人,而不是从自己那里去感知,将是一个无生命的机器人,或丧失生命。事实上,理性越基于由感官事物或材料产生的记忆知识、越基于哲学理念思考,就越难以理解上述真理和其它一切直觉真理,因为由此而来的谬误或幻觉被笼罩在更黑暗的阴影中。这就是为何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比其他人更不信。
既然孕育之初的理性是这样,那么很明显,它小看它的主母,也就是轻视直觉真理。直觉真理不会显现,也就是不会被承认,除非谬误(或幻觉)和表象被驱散;并且只要人基于感官事物或材料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推理真理本身,这些谬误(或幻觉)和表象就不会被驱散。但当他以单纯的心相信它是真理,因为主就是这么说的时,直觉真理才第一次显现。这时,谬误(或幻觉)的阴影被驱散了;他里面就没有什么东西阻止他理解直觉真理了。
然而,主没有任何谬误(或幻觉);但祂的理性在孕育之初却有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本身不是真理,这从前面的阐述(1661节)明显看出来。这也解释了为何主的理性在孕育之初会轻视直觉真理;但渐渐地,随着祂的理性变成神性,表象的云层被驱散,直觉真理在自己的荣光中向祂敞开。这种转变由以撒长大后,以实玛利被逐出家门来代表和表示。主并不轻视直觉真理,而是察觉并发现祂的新理性轻视直觉真理,这一点从下文(1914节)清楚看出来。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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