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914

1914.“我因你受

1914.“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婢女送到你怀中”表示对真理的情感不愿承受指责。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就内义而言,这些话包含以下真理在里面:主感知到这第一理性是这样:它轻视直觉真理,主为此斥责它。因为主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如前所述(1904节);由于直觉真理在理性之上,所以祂能感知并看到第一理性的性质,也就是说,它小看直觉真理。
主能从内层人感知并看到祂自己里面的新理性是何性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内层能感知到发生在外层中的一切,或也可说,高层能看到发生在低层中的一切,但反过来不行。此外,那些有良心的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并习惯这样做,因为当有违背构成良心的真理的东西流入思维或意愿的努力时,他们不仅感知到它,还判断它是错的。事实上,知道自己具有这种性质会令他们悲伤、难过。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更是如此,因为感知在理性里面是更内层的。那么主又有什么做不到呢?要考虑到,祂拥有神性属天的感知,祂的思维源于对直觉真理的情感,而直觉真理在理性之上。因此,主不能不感到愤慨,因为祂知道没有一丁点邪恶或虚假来自祂自己;出于对真理的情感,祂焦急地竭尽全力使祂的理性变得纯洁。这表明主并不轻视直觉真理,而是感知到祂里面的第一理性轻视它。
要理性解释清楚什么叫基于直觉真理思考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因为除了主以外,没有人出于这情感和这种真理来思考。凡出于它们思考的人都在天使天堂之上,因为就连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也不是基于直觉真理,而是基于理性的内层思考。但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出于神性良善本身,也就是耶和华思考。
拥有感知的上古教会的列祖基于内层理性思考。没有感知,但有良心的古教会的列祖基于外层理性或属世理性思考。然而,凡没有良心的人根本不理性思考,因为他们没有理性,尽管看似有理性。相反,他们基于属世层的感官和肉体经验思考。没有良心的人之所以不能理性思考,是因为就像刚才说的,他们没有理性。理性人是指那些思想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绝不是指那些思想反对良善和真理的人。那些思想邪恶和虚假的人在思维上是疯狂的,所以理性决不会归于他们,或说决不能说他们有任何理性可言。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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