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919

1919.“亚伯兰对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成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成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属天的奥秘 #10155

10155.“他们必

10155.“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这从“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理解、相信并觉察,如下文所述。之所以表示觉察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或说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是因为经上提到耶和华和神这两个名字,主凭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知道”之所以表示理解、相信并觉察,是因为这个词论及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当只论及理解力时,它表示理解;当论及理解力,同时又论及意愿时,它表示相信;当只论及意愿时,它表示觉察。因此,对那些仅仅知道某种事物,并由此思想它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理解;但对那些拥有信仰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相信;对那些拥有爱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觉察。
  然而,当“知道”与理解、看见或相信连在一起时,“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表示觉察;因为理解、看见、相信与理解力有关,因而与真理有关,而“觉察”与意愿有关,因而与良善有关,如在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们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耶稣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又:
  真理的灵要被差来,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6, 17)
  马可福音:
  耶稣用比喻说,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马可福音4:11, 12)
  耶利米书:
  由此可知可见,离弃耶和华你的神,乃为恶事,为苦事。(耶利米书2:19)
  同一先知书:
  夸耀的却要因理解、认识我而夸耀,我是耶和华。(耶利米书9:24)
  何西阿书:
  我以信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耶和华。(何西阿书2:20)
  在这些经文中,“知道或认识或晓得”表示觉察,觉察来自良善;而“理解”和“看见”来自真理。因为那些处于良善或爱的人在自己里面觉察事情是这样的;而那些处于真理或信的人则在自己里面看见事情是这样的。因此,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觉察;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则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信仰(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992, 9995, 10105节的阐述);至于何为觉察,可参看前文(125, 371, 483, 495, 503, 521, 536, 597, 607, 1121, 1384, 1387, 1398, 1442, 1919, 2144, 2515, 2831, 3528, 5121, 5145, 5227, 7680, 7977, 8780节)。
  另外,由于“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等)”的本义是从良善觉察,故经上还说“当从心里知道”(申命记8:5);因为“从心里”表示从爱之良善(3883-3896, 7542, 9050, 9300, 9495节)。因此,行善被称为“认识耶和华”(耶利米书22:16)。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示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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