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29.“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的水泉旁,在往书珥路上的泉旁遇见她”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字义决不能看出来,尤其因为这是一段历史;历史意义似乎距离表示这类事物极其遥远。然而,当世人阅读这些话时,这就是进入天使观念的意义,因为天使对夏甲、水泉、旷野、路和书珥没有任何概念。这些东西无一到达天使那里,而是在第一道门槛处就会消失。但天使明白“夏甲”、“泉”、“旷野”、“路”和“书珥”都表示什么,并由此形成天堂的观念;他们以这种方式感知主的圣言,因为对他们来说,内义才是圣言。
10285.“这膏油是圣的,你们也要以它为圣”表因为它是主的神性。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膏油时,“圣”是指主的神性;因为膏油是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代表,因而是祂的神性人身本身的代表。事实上,无论你说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还是说神性人身,意思都一样。正因这良善由“膏油”来表示,并由膏抹来代表,还因唯独这良善是神圣的(因此,从主发出之物因属于祂而为圣),所以经上多次声称这油是“圣的”(也可参看102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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