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985

创世记17:1-27

创世记17:1-27
1.亚伯兰是个九十九岁的人,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对他说,我是沙代(Shaddai)神;你当在我面前行走,要纯全无疵。
2.我就在我与你之间立我的约,使你大大繁多。
3.亚伯兰脸伏于地,神又告诉他,说,
4.论到我,看哪,我的约是同你立的,你要作多族之父。
5.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为多族之父。
6.我必使你极能生殖,我必使列族从你而立,列王从你而出。
7.我必在我与你并随从你的种之间坚立我的约,给他们世代作永远的约,是要给你和随从你的种作神。
8.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随从你的种,作永远的产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
9.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要谨守我的约,就是你和随从你的种,直到他们的世代。
10.这是你们当守的,在我与你并随从你的种之间所立的约:你们中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
11.你们都要对包皮肉行割礼,这是我与你们之间立约的记号。
12.你们世代的一切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从不属你种的一切外人买的,在你们当中,八天大的人都要受割礼。
13.你家里生的或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
14.不受割礼的男子,就是包皮肉没有受割礼的,灵魂必从他民中被剪除;他背了我的约。
15.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因为撒拉才是她的名。
16.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从她赐一个儿子给你。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成为多族;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
17.亚伯拉罕就脸伏于地窃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生孩子吗?撒拉,一个九十岁的女人,还能生育吗?
18.亚伯拉罕对神说,惟愿以实玛利能在你面前活着!
19.神说,你妻子撒拉真的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立我的约,为随从他的种作永远的约。
20.至于以实玛利,我已听见你了。看哪,我必赐福给他,使他繁殖,使他大大增多;他必生十二个首领,我也要使他成为一大民族。
21.我要与以撒,就是到明年所定的这时候,撒拉必给你所生的,坚立我的约。
22.神和亚伯拉罕谈完了话,就离开他上升去了。
23.正当那日,亚伯拉罕照神与他谈的,拉了他的儿子以实玛利和所有人,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买的,就是亚伯拉罕家人中的一切男子,都给他们的包皮肉行了割礼。
24.亚伯拉罕在自己的包皮肉上行割礼的时候,是个九十九岁的人。
25.他儿子以实玛利包皮肉上受割礼的时候,是个十三岁的人。
26.正当那日,亚伯拉罕和他儿子以实玛利一同受了割礼。
27.他家里所有的人,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从外人买的,也都被他行了割礼。
概览
1985.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以及主通过人身或人性本质与人类的结合。

属天的奥秘 #9338

9338.“承受那地

9338.“承受那地为业”表直到处于良善,因而重生之时。这从“承受”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承受”是指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如下文所述;“地”,即此处的迦南地,是指主的国度,因而是指天堂(参看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因此,“承受那地为业”表示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天堂。当论及天堂时,“一个继承人”尤指一个从主拥有生命的人(2658, 2851, 3672, 7212节),因而是指一个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从而已经重生的人。当一个人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时,他就在天堂中,因而重生了(参看9274节,以及那时所引用的章节)。
  “承受”当论及天堂时,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4, 35, 40)
  此处“承受主的国或天堂”是指着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的;实际的仁之良善也按次序被列举出来;最后经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那些行善的人被称为主的“弟兄”(6756节);因为良善就是与一个人同在的主。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而不是说“弟兄中的一个身上”。
  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这化
  论到那些得胜的人,经上说他们“必承受这些为业”,他们还被称为“儿子”,因为他们就是继承人;“得胜”表示用良善和真理去争战;因为邪恶通过良善被战胜;虚假通过真理被战胜。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9277节)。以赛亚书:
  那投靠我的必承受地土,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由此明显可知被划分为十二份地业给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迦南地表示什么(约书亚记14到19章;以西结书47:13-22;以及48章)。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十二支派”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3858, 3862,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节)。因此,十二份地业表示天堂及其众天堂和其中的社群,它们根据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而彼此分隔开(7836, 7891, 7996节);因此,这些地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主,因而就是天上的主的良善本身。
  因为天堂无非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天上的天使是接受良善中的真理者;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构成天堂。而且(这是一个奥秘),主不会与一位天使同住,除非住在与这位天使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中。主以同样的方式与一个人同住;因为神性真理必住在属神之物中,而不住在属任何人的自我之物中。在约翰福音,主论到祂自己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结合时所说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 23)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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