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0

20.创世记1:3.

20.创世记1:3.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当人开始意识到良善和真理是更高级、更优越的东西时,就迈出了第一步。完全外在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以为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一切就是良善,赞成这些爱的一切就是真理。殊不知,这种“良善”实为邪恶,这种“真理”实为虚假。但当人被重新孕育时,他首先开始意识到他的“良善”并非良善。随着他更多地进入光明,便开始认识到主的存在,明白祂是良善和真理本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人们应当知道主的存在:
你们若不信我永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还应当知道,主是良善本身或生命,是真理本身或光,因此良善或真理若非来自主,就不存在,如经上所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3-4, 9)

属天的奥秘 #2814

2814.“放在坛的

2814.“放在坛的柴上”表示在与公义联合或公义所属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这从“坛”和“燔祭的柴”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参看2811节);“燔祭的柴”是指公义的功德(参看2784, 2798, 2812节)。所论述的在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经历试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不是神性真理本身,因为神性真理本身超越一切试探。确切地说,它是理性真理,就是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理性真理在于真理的表象,就是那被称为“人子”的,不过是荣耀之前的。而得了荣耀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真理超越表象,不可能在任何理解的范畴内,更不可能在世人的理解范畴内,甚至不在天使的理解范畴内,因而根本不可能经历任何试探。在天上,它看似来自主的光。关于这神性真理,或得了荣耀的人子,经上在约翰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为让人对这个极深的奥秘能有某种清晰的概念,我们可以将主里面那能被试探,事实上经历了数次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Lord's Human Divine)里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把那因得了荣耀而不能被试探,或不经历任何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Lord's Divine Human)里面的神性真理。这种区别在前面各个地方也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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