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01.经上之所以使用“神”这个词,是因为亚伯兰所拜的沙代神代表主,还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良善合一的真理,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有时被称为耶和华(Jehovah),有时被称为耶和华神(Jehovah God),有时被称为主耶和华(Lord Jehovih),有时被称为“神”,但在内义上总有一个隐藏的原因。当论述的主题是爱或良善,或属天教会时,主就被称为“耶和华(JEHOVAH)”;但当论述的主题是信或真理,或属灵教会时,祂就被称为“神”(709, 732节)。这种情况很常见,原因在于,主的存在本身由爱构成,源于爱的存在由信构成。故主在此被称为“神”,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良善合一的真理。另一个原因是,主愿意由亚伯兰所拜的沙代神来代表,这就是为何下文仍沿用神这个名,因为在本章,祂只有一次被称为“耶和华”,却数次被称为“神”(如17:7-8, 15, 18-19, 22-23)。
1831.“一半对着一半摆列”表示就属天事物而言,一种平行和对应。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一半表示教会,一半表示主;当这两部分对着摆列时,这无非是一种平行和对应。由于小母牛、母山羊和公绵羊被劈成两半并对着摆列,而它们表示属天事物,如刚才所述(15:9),所以很明显,就属天事物而言,存在一种平行和对应。就稍后论述的属灵事物而言,情况则不是这样。如前面常说的,属天事物是指属于爱主和爱邻的一切。赋予爱和仁的,是主;而接受的,是教会。将这两者联结起来的,是良心,爱和仁就被植入良心。因此,这两部分之间的空隙表示存在于人里面的那些被称为感知、内在指示和良心的事物。在感知、指示和良心之上的事物是主的,而在它们之下的事物则在人里面。由于在上的事物和在下的事物由此彼此注视,所以才说存在一种“平行”;又由于它们如同主动和被动那样彼此对应,所以才说存在“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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