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045

2045.“在你们当

2045.“在你们当中,都要受割礼”表示洁净。这从“割礼”的代表和含义清楚可知,“割礼”是指洁除污秽的爱,如前所述(2039节)。那些沉浸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人完全不能相信他们所卷入的活动和它们真实的样子一样污秽、不洁。事实上,其中有某种享受和快乐会轻抚、娇惯和讨好他们,使他们去爱这种生活,并且喜欢它胜过其它一切生活,从而以为它里面没有任何邪恶的东西,因为凡迎合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东西都被视为良善。因此,理性也同意并提供确认的虚假;这些虚假造成的盲目如此之大,以致人们根本看不见天堂之爱是何性质。即便看见,他们也会从心里说,这是悲惨的事,或毫无价值的小事,或患病时抓住头脑的那种具有幻觉性质的东西。
但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生活,连同它的享受和快乐都是污秽和不洁的。谁都能看出这一点,只要你愿意利用早已赋予你的理性能力去思想。爱自己是摧毁文明社会的一切邪恶的源头。一切仇恨、一切报复、一切残忍,事实上一切通奸都是从这爱,如同从一个污坑中涌出,因为凡爱自己的人都蔑视、辱骂和仇恨所有不为他服务,不尊重或迎合他的人;他在仇恨中所呼吸的,无非是报复和残忍;并且他越爱自己,就越如此行。由于这些原因,这爱对社会和人类都具有毁灭性。这就是它的性质,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关于该主题的阐述(693, 694, 760, 1307, 1308, 1321, 1506, 1594, 1691, 1862节)。在来世,爱自己是最污秽的,它与构成天堂的相爱截然对立;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2057节)。
爱自己因是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的源头,故也是被称为罪、罪行、可憎和亵渎的一切事物的源头。因此,当这爱存在于人的理性部分中,并存在于他的外在人的欲望和幻觉中时,来自主的天堂之爱的流注就不断遭到拦截或驱逐、扭曲和玷污。这就像污秽的排泄物驱散,事实上污染一切甜味;还像一个物体不断将所流入的光线变为黑暗和可憎的颜色;又像老虎或毒蛇断然拒绝一切爱抚,咬杀或毒杀喂养它的人;或像一个恶毒的人甚至将别人最好的意图和纯粹的善举变成应受谴责和恶意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对自己和世界的这些爱就是那要被割去的包皮所代表和表示的。

属天的奥秘 #4574

4574.“必有一个

4574.“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表良善和良善的神性形式。这从“民族”和“一群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1259, 1260, 1362, 1416, 1849节);“一群民族”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良善的形式;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良善的神性形式。
我首先要说明何为良善的形式,然后说明“一群民族”表示这类形式。之所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是因为它们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良善。凡以其它方式设想真理的人,尤其将它们与良善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真理。真理的确看似与良善分离,因而似乎是独自的形式。然而,它们只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或那些不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的人看来是这样。因为人是如此被造的,他的理解和意愿可以构成一个心智;当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就是此人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时,它们就构成一个心智;在这种情况下,其理解中的思维就是其意愿的形式。理解中的思维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其实属于理解;而意愿中的渴望则被称为良善,因为良善其实属于意愿。由此可知,就本身而言,理解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意愿。
不过,由于“形式”这个术语带有人类哲学的意味,所以举一个例子有助于说明真理就是良善所到的形式。日常生活(无论公众的还是私人的)的两种美德,是正直和得体。正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衷心渴望别人好,而得体是指在言谈举止中表明这种正直。因此,就本身而言,得体无非是正直所取的形式,因为这是得体的起源。既如此,那么当正直通过得体,也就是通过言谈举止以得体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时,正直可见于得体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以致凡通过言谈所说的,或通过举止所展现的,都被看作正直,因为一切都是形式或形像,正直便通过这些形式或形像来显现。正直和得救以这种方式如同本质及其形式,或本质之物与形式之物那样构成一体。但是,如果有人把正直与得体割裂开来,也就是向同伴意愿邪恶,却又在言谈举止上向其示好,那么他的言谈举止中就不再有任何正直了,无论他如何试图通过得体来表现正直的形式。这是缺乏正直,凡有洞察力的人都如此称呼它,因为这种正直要么是伪装的,要么是虚夸的,要么是诡诈或骗人的
由此可见,真理与良善是何情形。因为属灵生活中的真理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得体,属灵生活中的良善好比日常生活中的正直。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时是何性质,与良善分离时又是何性质。它们若不来自良善,就是来自某种邪恶,是邪恶的形式,无论它们如何伪装成良善的形式。至于“一群民族”表示良善的形式,这从“民族”的含义可以看出来,“民族”是指良善,如刚才所述。因此,“一群民族”或民族的会众,表示它们的一种集合,这种集合无非是一种形式;这就是真理,如前所示。由于所表示的是真理,而“民族”表示良善,故经上不仅说“一个民族”从他而来,还说“一群民族”从他而来。否则,只采用一种说法就足够了。此外,在圣言中,“一群”、“会众”和“增多”论及真理。关于“增多”或“繁多”,可参看前文(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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