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53.“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表示主在人的不洁中与他结合。这从“约”和“肉体”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如前所述(2033节);“肉体”是指人的自我,也如前所述(2041节)。至于人的自我何等肮脏,这也在那里阐述了,并在第一卷说明了(141, 150, 154, 210, 215, 694, 731, 874-876, 987, 1047节)。至于“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是指主在人的不洁中与他结合,情况是这样:人里面没有纯粹的直觉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人所拥有的信之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或说表面真理。它上面粘附着感官幻觉,而感官幻觉上面又粘附着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欲望的虚假。人所拥有的真理就是这个样子。至于这些真理何等不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它们上面粘附着这些幻觉和虚假。
尽管如此,主仍在这些不洁中与人结合,因为祂以纯真和仁爱给它们带来灵魂和生命,并以这种方式形成良心。构成良心的真理各种各样,也就是说,它们取决于各人的宗教信仰。只要这些真理不违背信之良善,主不愿伤害它们,因为这个人一直沉浸于这些真理,并视之为神圣。主不破碎任何人,而是把他弯过来,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教会里的各种宗教思想、信条,或说神学观点都有一些被赋予良心的追随者。其真理越接近纯正的信之真理,这良心就越好。由于良心从这种信之真理中形成,所以很明显,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为接受这些真理的,是理解力部分。因此,主奇迹般地将理解力部分与意愿部分分离,这是一个前所未知的奥秘;对此,可参看第一卷(863, 875, 895, 927, 1023节)。“约立在你们肉体上”也是一个有意义的符号,即洁净的符号,或说是一个象征行为,尤其是一个象征洁净的行为,这从前面关于割礼的说明清楚可知(2039节)。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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