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57.“就是包皮肉没有受割礼的”表示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人,这从前面关于“受割礼”、“包皮”(2039,2049e节)和“肉”(2041节)的含义的阐述清楚可知。此处“包皮肉”表示对自己的爱。教会中那些沉浸于虚假,同时沉浸于爱自己的人是最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而那些沉浸于其它任何一种爱的人则没有那么糟糕。对自己的爱是最污秽的,因为它对社会,因而对人类具有毁灭性,如前所示(2045节)。它还与构成天堂的相爱截然对立,因而对天堂的秩序本身也具有毁灭性。这从来世的恶灵和魔鬼,以及地狱可以看出来;在地狱掌权的,只有对自己的爱。由于对自己的爱在那里掌权,所以各种仇恨、报复和残忍也掌权,因为这些都是爱自己的产物。
在天堂,相爱在于爱邻胜己;其结果是,整个天堂可以说呈现为一个人的形像,因为从主所获得的相爱将所有居民都联系在一起。因此,所有人的幸福都传给每个人,每个人的幸福则传给所有人。所以天堂的形式是这样:每个人可以说都是一种中心点,因而是所有人的幸福交流的中心点;这种情况照着相爱的各种不同形式发生,而这些形式不计其数。由于那些由相爱掌权的人在能与其他人分享流入他们的东西,并发自内心如此行中体验到无上的幸福,所以这种分享会永远持续下去。因此,主的国越大,个体成员的幸福就越多。天使们因被划分到不同的社群和居所,所以不会思想这个问题;但主按秩序安排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就是主在天上的国度。
除了对自己的爱之外,再没有什么东西试图摧毁这种形式和这种秩序的了。因此,在来世,凡爱自己的人,无一例外,都比其他人更像地狱,因为对自己的爱不与其他人分享任何东西,反而将他们的快乐和幸福掐灭并窒息而死。他们攫取凡从其他人那里流入他们的任何快乐,把它集中在自己身上,以自我中心败坏它,或说把它变成自己的某种污秽,并防止它进一步传播。他们以这种方式摧毁一切和谐一致,制造分离和由此而来的毁灭。由于他们当中的每个人都想被其他人服侍、尊敬和崇拜,并且只爱自己,不爱任何人,所以后果就是分离,这种分离指向并表现为悲惨的状态。因此,他们感觉再没有比出于仇恨、报复、残忍,以骇人听闻的可怕方式通过幻觉折磨他人更快乐的了。当这些人来到相爱掌权的社群时,他们自动仆倒在地,就像污浊、死沉的重物从纯净清新的空气中坠落,因为所流入的一切快乐都在他们自己里面终结。由于他们散发出自我的污秽观念,或说自己重要的肮脏想法,所以他们的快乐在那里变为尸体的恶臭,他们从这种臭味中嗅到自我的地狱。此外,他们还遭受极度的痛苦。
由此可见对自己的爱是何性质,它不仅对人类具有毁灭性(如前所示,2045节),而且对天堂的秩序也具有毁灭性。因此,它里面只有肮脏、污秽、亵渎和地狱本身,尽管这爱在那些受它影响的人看来完全不是这样。那些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其他人的人就是爱自己的人;他们憎恨凡不迎和、服侍,并以某种方式拜他们的人;他们还在报复,剥夺他人的地位、名声、财富和生命中寻求残忍的快乐。那些爱自己的人就陷入这些邪恶,其快乐就是这样;而那些陷入这些邪恶的人要认识到他们被爱自己掌控。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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