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63.“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因为撒拉才是她的名”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这从前面关于亚伯拉罕的阐述(17:5)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这些话同样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参看2009节)。事实上,加到“撒拉”这个名字上的字母“H”取自耶和华之名,以便撒拉和亚伯拉罕一样,可以代表主的神性;也就是说,可以代表主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其中:“亚伯拉罕”代表神性良善,“撒拉”代表神性真理;神性理性,也就是以撒,将从该婚姻而生。
神性良善本身是爱,对整个人类来说,是怜悯;它是主的内在,也就是耶和华,耶和华是良善本身;该良善由亚伯拉罕来代表。要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真理由撒莱来代表;这真理一旦也变成神性,就由撒拉来代表,因为主逐渐朝着与耶和华合一前进,如前面各处所说的。在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良善成为真理的源头之前,真理还不是神性,由撒莱来代表。但当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成为良善的产物时,它就是神性;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本身也是良善,因为它是良善之真理,或说良善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寻求与良善合一而通往良善的真理是一回事;已经与良善彻底合一,以至于完全来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另一回事。通往良善的真理仍保留着某种人性,但与良善完全合一的真理则脱去了人性的一切,并披上神性。
和前面一样,这个问题也能通过发生在人身上的事来说明。当一个人正在重生,也就是将要与主结合,或说尚未与主结合时,他通过真理,也就是通过信之真理迈向这结合,因为若不通过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他迈向这种结合所借助的真理,没有人能重生。主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去迎接这些真理,并将这仁爱引入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引入它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是接受良善的器皿;因此,真理越纯正,就越增多,良善也越大量接受它们作为器皿,把它们归入秩序,最后通过它们显现,以至于最终真理若不作为传输良善之光的媒介,就不会显现。真理以这种方式变得属天-属灵。由于主只存在于从仁爱流出的良善中,所以人以这种方式与主结合,并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而被赋予良心;以后他便出于良心思考真理,做正确的事。不过,这良心与已经充满良善或仁爱的真理和正确的事保持一致。
2547.“你竟给我和我的国招来大罪”表示由此将信之教义和教义的一切置于危险之中。这从“亚比米勒”和“国”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代词“我”所指的“亚比米勒”是指信之教义;“国”是指存在于教义中的真理,或教义真理。“国”在内义上表示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祂是形成万有的,是祂产业的权杖;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是我的锤子和打仗的武器;我要用你来打碎列族,用你来毁灭列国。(耶利米书51:19-20)
这论及主;显然,祂不会打碎列族,也不会毁灭列国,而是要打碎和毁灭列族和列国所表示的事物,即教义的邪恶和虚假。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将以色列人从他们所到的列族中收取回来,从四围聚集他们,把他们带到本地。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个民族,有一王作他们众人的王,他们不再是两个民族,不再分为两个国家。(以西结书37:21-22)
此处“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民族”表示该教会或教义的良善,因为“民族”表示良善(参看1259, 1260, 1416, 1849节)。“国家”表示该教会的真理。很明显,“民族和国家”在此并非表示民族和国家,而是另有所指,因为经上论到以色列人说,他们要被“聚集并带到本地”;而事实上,当时他们被分散在外邦民族当中,已经成了外邦人。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他们就打起仗来,各人攻击自己的弟兄,各人攻击自己的同伴,城攻击城,国攻击国。(以赛亚书19:2)
此处“埃及”表示基于记忆知识或纯粹的事实对信之真理的推理(1164, 1165, 1186节);“城”表示教义,在此表示异端教义(402, 2268, 2449节);“国”表示教义的虚假;因此,“城攻击城,国攻击国”表示异端和虚假将彼此争战。主在马太福音论及时代完结的话所表相同:
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马太福音24:7)
这表示邪恶攻击邪恶,虚假攻击虚假。
但以理对四国(但以理书2:37-46; 7:17-28)、玛代和波斯的国(但以理书8:20-27)、南方王和北方王的国(但以理书11章)所发的预言,以及约翰在启示录中对王和国所发的预言都没有其它含义:这些国只表示教会在真理与虚假方面的状态。字义上尘世的君王和国家的状态在内义上是指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而内义只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就其本身而言,主的圣言纯粹是属灵和属天的;但为了让人,无论是谁,能读懂它,与天堂有关的事物就通过存在于地上的那类事物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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