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56.“我主”表示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三位在一体里面,这从此处经上以单数形式提到“主”明显看出来。类似用法也可见于18:27, 31:“看哪,我还敢对我主说话”;18:30, 32:“求我主不要动怒”。这三个人还被称为耶和华:18: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18:14:“对耶和华来说,有什么事是稀奇的呢”;18:22:“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18:33:“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由此明显可知,这三个人(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与主是一样的,主与耶和华是一样的。被称为《信经》的基督教信仰同样承认这一点,其中明确说:“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非三永恒者,非三全能者,乃一位。”除了那些声称自己承认一个至高的存在,宇宙创造者的人以外,没有人会将这一体里面的三位分离。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这种承认是可以原谅的。但对说这种话的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他们虽这样说,有时也这样想,实际上却根本不承认任何神,更不承认主。
1887.启发或灵感意味着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历史和其它部分)都含有爱或良善的属天事物和信或真理的属灵事物在里面,因而含有神性事物在里面。因为被主启发的东西是从祂那里降下来的,事实上是通过天使天堂降下来的,然后又以同样的方式通过灵人界降至人类。在人类当中,它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但在其最初起源上,它是截然不同的。天堂从来没有任何世俗的历史,一切都是神性事物的代表; 并且天堂没有对其它任何事物的感知,这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即:那里的事物是人不可说的(哥林多后书12:4)。因此,除非这些历史是神性事物的代表,并以这种方式成为属天堂的,否则它们不可能是神启的。在天堂,圣言的性质只有从内义才能得知,因为内义是主在天堂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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