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56.“我主”表示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三位在一体里面,这从此处经上以单数形式提到“主”明显看出来。类似用法也可见于18:27, 31:“看哪,我还敢对我主说话”;18:30, 32:“求我主不要动怒”。这三个人还被称为耶和华:18: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18:14:“对耶和华来说,有什么事是稀奇的呢”;18:22:“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18:33:“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由此明显可知,这三个人(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与主是一样的,主与耶和华是一样的。被称为《信经》的基督教信仰同样承认这一点,其中明确说:“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非三永恒者,非三全能者,乃一位。”除了那些声称自己承认一个至高的存在,宇宙创造者的人以外,没有人会将这一体里面的三位分离。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这种承认是可以原谅的。但对说这种话的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他们虽这样说,有时也这样想,实际上却根本不承认任何神,更不承认主。
7678.“摩西就向埃及地伸杖”表神之真理的能力向侵扰者的整个属世层的行使。这从“伸杖”和“埃及地”的含义,以及“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伸杖”是指能力的行使,如前所述(7673节);“摩西”是指神的真理(参看6752, 7004, 7010, 7382节);“埃及地”是指侵扰者的属世层,如前所述(7674节)。“摩西的手”所描述的神性能力是神之真理的能力。一切能力属于真理(参看3091, 5623, 6344, 6423, 6948节);事实上,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创造了宇宙万物。在约翰福音中,“道(即圣言)”表示这真理:
太初有道(圣言),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这解释了为何神迹通过摩西来行,因为摩西代表神性真理。大多数人以为圣言或神性真理仅仅是耶和华所说的话和祂吩咐所要如此行的事,仅此而已。而事实上,它是本质存在本身,万物皆从它并通过它而存在并持续存在。从祂发出的本质存在,和由这本质存在所产生的万物的显现就是“神性真理”所表示的。这一点可通过天使来说明。一个仁与信的气场从天使发出,它明显能感觉得到,还产生奇妙的效果。由此可对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某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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