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57.“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表示当主注意到那感知时,对祂状态的尊重。这从这句话本身,以及接下来的话,即“求你不要越过你的仆人”所包含的谦卑情感可以看出来,后一句话同样意味着一种谦卑的状态。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有情感和主题在里面。属天天使感知诸如存在于内义中的圣言的情感;而属灵天使感知诸如存在于内义中的圣言的主题。那些感知内义上的圣言的情感之人根本不关注属于主题的词句,而是出于情感和该情感的一系列细节为自己形成各种观念,并以无穷的多样性而如此行。以此处这句话为例,即:“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越过你的仆人”,他们感知到的是在人身或人性中的主的谦卑状态,但仅仅是谦卑的情感。他们从这种情感以一种方式、多样性和无以言表的丰富为自己形成属天观念;这种属天观念几乎不能被称为观念,确切地说,应该被称为由情感和感知产生的如此多的“光”;这些“光”照着对包含在正被阅读的圣言中的事物的一系列情感而按着连续序列相继出现。
这表明属天天使的感知、思维和言语比属灵天使的更难以形容、更丰富得多,因为后者照着所用的一系列表达而局限于主题(关于属天天使的言语具有这种性质,可参看第一卷,1647节)。这解释了为何“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这句话在属天意义上表示当主注意到那感知时,对祂状态的尊重。此外,“在你眼前蒙恩”是用来表达尊重的一种习惯用语,这从拉班对雅各的尊重可以看出来:
拉班对他说,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创世记30:27)
也可从雅各对以扫的尊重看出来:
雅各说,不然,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创世记33:10)
类似例子也出现在圣言的其它地方。
2628.“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以及“起名”、“儿子”和“为他所生”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天神性或神性良善,如前面多次论述的;“起名”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儿子”是指理性(参看2623节);“为他所生”是指从神性显现。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几句话向那些拥有内义的人揭示了三个奥秘:第一,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本身显现,如本节进一步所论述的;第二,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祂出生,因此就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50; 3:16, 18, 35-36; 5:19-27; 6:69; 9:35; 10:36; 11:27; 14:13-14; 17:1; 20:31;同样在其它福音书);第三,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是耶和华的“名”,也就是祂的性质或品质(参看约翰福音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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